“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与两岸关系的突破和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26 01:04: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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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与两岸关系的突破和发展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共和中国政府顺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中国人民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核心利益而实现中华民族的大统一、大团圆的强烈意愿,将解决国家统一范围的历史遗留问题――台湾问题,列入到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国策的指导下,顺利地实现了两岸关系的突破与和平发展。两岸关系的新变化、新发展,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当代中国的和平崛起的标志性重大历史事件,是新时期宏伟历史画卷中最绚烂的一页。

  一

  在新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了毛泽东、周恩来等新中国缔造者的遗志,根据“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根据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状,对解决港澳台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的方针政策进行了根本性的、战略性的调整,逐步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新思维”、“新政策”。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第三次复出的邓小平对于国家统一问题的第一个思想兴奋点是――台湾问题,因为当时已经开始的太平洋的“大两岸关系”――中美两国关系的正常化。为台湾海峡的“小两岸关系”的突破提供了历史性契机。因此,在1978年下半年中美两国建交谈判的过程中,邓小平开始集中精力思考如何根据“台湾的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政策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的统一”。自1978年10月至1979年1月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里,邓小平利用会见外宾和出国访问时对台湾问题的解决方式“高密度”地发表谈话,阐释其“新的思考”――“尊重台湾的现实”。1979年1月29日至2月5日,邓小平访问美国,在华盛顿对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发表演说,关于台湾问题,邓小平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邓小平的这一系列内部谈话的基本精神,集中反映在1979年1月1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开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它标志着新中国对于解决台湾问题的思考已经开始走出“武力或和平解放”、“一国一制”的传统模式,向“和平统一”和以“制度不变”为核心内容的“一国两制”的“新思维”、“新政策”嬗变。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以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的方式,第一次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正式公诸于世,即著名的“叶九条”。它的核心内容是:①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②台湾回归以后,成立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③两岸统一以前,实行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的“三通”、“四流”。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讲:“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这也是邓小平第一次正式地把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形象地归纳和概括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即“一国两制”。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北大学教授杨力宇,在谈到台湾问题时,进一步将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的具体内容系统化,即著名的“邓六条”。他指出,“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至此,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即海外所称的“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已经基本成型。

  1982年7月24日,中共和中国政府主管港澳台工作的领导人廖承志以个人身份,致信曾经有私谊之缘的台湾国民党当局领导人蒋经国,直接呼吁蒋经国“于公于私”都应当响应中共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的新意、诚意、善意,共同推动国共两党对等谈判,进行第三次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寥廓海天,不归何待?”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的新意、诚意、善意,并没有为海峡对岸的台湾国民党当局所体认,蒋经国不仅拒绝中共提出的共同推动国共两党对等谈判。进行第三次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建设性意见。而且声言“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甚至提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口号来对抗“一国两制”。当然,对于这个“没有结果”的结果,对于解决台湾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中共和中国政府是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的。邓小平指出:“我们对台湾的九条建议,现在台湾的反应是拒绝了,我们知道,它的第一个反应会是这样。我们也知道,这样的事情不是一昼夜就可以解决的,需要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共和中国政府就不能不考虑当代中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工程“突破口”的重新选择问题,不能不将解决条件和时机“相对成熟”的解决港澳问题的“时间表”提前,不能不尝试着将“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港澳化”,以“一国两制”的“港澳模式”为最终解决台湾问题的“率先垂范”。

  在“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和“一国两制”的“香港方案”逐步成型、成熟的过程中,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港澳台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也随之被提升到了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基本国策的层面,被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1984年5月15日,中国总理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全面阐释了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决策和政策即“一国两制”的“香港方案”。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lO月15日,《?t望》周刊发表了邓小平题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 文章,进一步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和基本国策系统化和理论化。

  在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港澳台问题的“新思维”、“新政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基本国策出台前后,国际社会曾经存在过各式各样的国家统一模式,如美国的“南北战争模式”,如“越南模式”、“也门模式”、“朝鲜模式”、“德国模式”等,其共同点主要有二――一日“武力解决”,二曰“一国一制”。以和平统一的方式、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符合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和民主化、多元化、国际化的时代潮流,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中共和中国政府在政治文明方面的伟大创举,是中共和中国政府对于人类和平和正义事业的伟大贡献。

  二

  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和新世纪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展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一方面戮力实现港澳回归并建构“一国两制”之“港澳模式”,另一方面逐步将当代中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伟大工程的战略重心向解决台湾问题转移,根据“后冷战时代”中国国内形势和国际形势的新变化,根据台湾岛内政治生态演变和两岸关系的新变化,全面调整对台工作的战略思维和具体政策,自“反‘独’促统”并重至“反‘独’”为要,自“寄希望于台湾当局”的“被动反应”至“以我为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软硬兼施”、“软的更软、硬的更硬”的“主动操控”,自《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的白皮书至“5?17声明”、《反分裂国家法》,自“江八点”至“胡四点”、“胡六点”,形成了一整套全面、系统的对台工作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进一步打开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为解决台湾问题,为实现当代中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伟大工程的最终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中共和中国政府始终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和平统一,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其诚意、善意、新意,逐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的理解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也为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使一直悬而未决的台湾问题的僵局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1987年底,台湾国民党当局领导人蒋经国作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也是直接影响以后台湾岛内政治生态演变和两岸关系发展的决定――“开放党禁”和“开放大陆探亲”,两岸关系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短短的几年时间内,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了通过商谈妥善解决两岸同胞交往中所衍生的具体问题,1992年11月,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达成在事务性商谈中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即所谓的“九二共识”(大陆方面的理解和解释是“各表一中”,台湾方面的理解和解释是“一中各表”)。在此基础上,两会领导人于1993年4月成功举行了第一次“汪(汪道涵)辜(辜振甫)会谈”,并签署了四项涉及保护两岸同胞正当权益的协议。1998年10月,两会领导人在上海会晤,成功举行了第二次“汪辜会谈”,开启了两岸政治对话的进程。在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和陈水扁逐步背弃一个中国原则,极力推行以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为核心的“台独”分裂政策,导致刚刚开启的两岸政治对话的进程中断。中共和中国政府审时度势,顺应台湾岛内政治生态演变和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开拓了两岸政党交流的新局面。2005年,中共先后邀请台湾岛内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三个政党――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的领导人来大陆访问,并顺利实现了政党领导人之间的直接对话――“胡(胡锦涛)连(连战)会”、“胡(胡锦涛)宋(宋楚瑜)会”、“胡(胡锦涛)郁(郁慕明)会”。尤其是2005年4月29日的“胡连会”的所谓国共“第三次握手”,意义非凡。此次会晤,双方共同发表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共同确定了“三项体认”和“五个促进”,为2008年国民党在台湾岛内重新“执政”以后,两岸以“九二共识”为基础重开政治对话预留了伏笔。

  与80年代末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以来,两岸政治对话时断时续,进展缓慢的政治交流的僵局比较而言,两岸经济交流与人员往来的势头却一直是不可阻挡。截至2007年底。台湾居民来大陆累计超过4703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累计超过163万人次。大陆累计批准台商投资项目75146项,台商实际投资457.6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在中国大陆累计吸收大陆境外投资中占6.0%。两岸贸易额约7281亿美元,其中对台湾出口1259亿美元,自台湾进口6022亿美元,大陆逆差累计约4763亿美元。目前,台湾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和第五大进口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趋势已经是不可逆转。

  三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在解决台湾问题、发展两岸关系方面,始终高举的一面旗帜,就是“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江泽民强调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㈣胡锦涛强调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而此一战略性原则思想的阐释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就是直接面对着“后冷战时代”,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和陈水扁主导的台湾岛内政治生态的演变自“两国论”至“一边一国”论,而日益严重甚至是猖獗的“台独”分裂局面和“台独”分裂趋势。

  所以,进入90年代和新世纪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对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形势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严峻。坚决制止旨在分裂中国的‘台湾独立’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是两岸同胞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而且,尽管“两岸关系中也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新的积极因素,台海紧张局势出现了某些缓和的迹象。但是,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斗争仍然是严峻的、复杂的。”“台独’分裂活动已成为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最大祸害、对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只有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才能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才能维护两岸同胞的福祉。”也就是海外媒体的所谓“点题”――在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对台工作、对台政策,是反“独”重 于促统。反“独”急于促统。那么,以“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前提和基础而进行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的斗争。就成为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和发展两岸关系的工作重心。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新春茶话会上发表讲话《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问题,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1998年5月11日,江泽民在中央对台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任务》,对“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重要性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是我们反对任何将台湾分割出去的图谋、反对外国干涉势力插手台湾问题最有力的武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事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原则问题,是绝对不能动摇的。”2000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对江泽民提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问题,从“一个中国的事实和法理基础”、“一个中国原则的产生和基本涵义”、“两岸关系中涉及一个中国原则的若干问题”、“在国际社会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若干问题”等不同角度和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具体说明:“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政府对台政策的基石”,“只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才能实现和平统一”。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又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明确表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在这个事关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的立场是坚定的、一贯的。”反复强调:“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决不妥协”,“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更是第一次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语言明确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进入新世纪以后,为了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诚意、善意和新意,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还“与时俱进”地调整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具体内涵”:自传统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国际社会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旧”“三段论”,至现阶段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的“新”“三段论”,一直到“胡六点”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的最新阐释。

  解决台湾问题,最理想的方式是“和平统一”。但是,由于台湾问题的复杂性,不能绝对排除“使用武力”的可能性,必须有“两手准备”。“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同时不能作出放弃武力的承诺。”这是中共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于这一问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在进入1990年代和新世纪以后,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且在同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和陈水扁主导的“台独”分裂活动的斗争中,进一步创造性地发挥了解决台湾问题的“软硬兼施”的战略和策略思想。

  针对台湾岛内政治生态演变中――包括中国国民党内部日益严重甚至是猖獗的“台独”分裂趋势和“台独”分裂局面,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续“高举两岸政治谈判的旗帜”的同时,对两岸政治谈判的对象、步骤和具体内容进行了“策略性”甚至是“结构性”的调整,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治主张。其中,最主要的是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进行政治谈判的基本前提和政治基础”,以及“淡化政治谈判的对象――中国国民党的唯一主体性”、“分阶段进行政治谈判”等等。

  关于“两岸政治谈判”的具体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开放立场,是始终如一的――“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地位是平等的,议题是开放的”。1992年10月12日,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法。”江泽民在1995年1月30日提出的“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中具体说明:“我们所说的‘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可以谈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问题,也可以谈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第一次将“两岸政治谈判”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为“三个‘可以谈’”。

  四

  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在继续“高举两岸政治谈判的旗帜”的同时,对两岸政治谈判的对象和议题设定,进一步开放,进一步增加“弹性”空间,充分体现了中共和中国政府通过两岸政治谈判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当代中国的和平统一的诚意、善意和新意。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部分委员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时指出:“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对话和谈判即可恢复,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不仅可以谈我们已经提出的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和建立军事互信、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等议题。也可以谈在实现和平统一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对于台湾任何人、任何政党朝着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方向所作的努力,我们都欢迎。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九二共识’,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政党,也不管他们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愿意同他们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

  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更是第一次将“两岸政治谈判”执政党政策层面的“三个‘可以谈”’进一步“具体化”并提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的“六个‘可以谈’”。   2008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部分委员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重要意见时指出:“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议题是开放的,什么问题都可以谈。通过谈判,寻求解决两岸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对外交往等重要问题的办法,对未来两岸关系发展进行规划。我们期待,两岸双方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也要努力争取团结,只要他们回到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上来,我们都将热情欢迎,以诚相待。”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更是进一步释放出对于推动两岸政治谈判的诚意、善意和新意,释放出对于推动两岸政治谈判的自信、气度和胸襟,提出“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为有利于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两岸可以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岸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胡锦涛还再次强调:“对于那些曾经主张过、从事过、追随过‘台独’的人,我们也热诚欢迎他们回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上来。我们希望民进党认清时势,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不要再与全民族的共同意愿背道而驰。只要民进党改变‘台独’分裂立场,我们愿意作出正面回应。”

  解决台湾问题(包括通过与台湾当局进行“两岸政治谈判”的方式),实现当代中国的和平统一,一个“前提性”和“基础性”的条件,就是必须解决台湾人民的“人心回归”问题,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强调的“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解决台湾人民的“人心回归”问题,始终将“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视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台工作的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中共和中国政府明确指出:2300万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和主体性的依靠力量,也是目前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和分裂活动的基础和主体性的依靠力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不仅要“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而且要“中国人的事中国人自己办”。“以我为主”地解决台湾问题,必须通过13亿大陆同胞和2300万台湾同胞的共同努力。

  2003年3月11日,胡锦涛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2300万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是发展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扩大人员往来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湾分裂势力的重要力量。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是当前台湾民心所向。两岸合则两利、通则双赢、分则两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所认识。要争取广大台湾同胞理解和支持我们的方针政策,同我们一道共同推进两岸关系和祖国和平统一进程。”∞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部分委员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时指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台独’分裂势力越是想把台湾同胞同我们分隔开来,我们就越是要更紧密地团结台湾同胞。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庄严承诺。”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做好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的“四个‘有利于’”。

  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要“做好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最直接、有富有成效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发展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以两岸经济“互利、互惠、互补、互通”的“一体化”关系为基础,来推动两岸政治谈判,为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当代中国的和平统一创造条件。进入1990年代和新世纪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问题,始终将其视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台工作和发展两岸关系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并且提出了“促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加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有利于推进和平统一进程”、“随着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加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将会被越来越多的台湾人民所接受”,以及“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和指导原则。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共领导集体在坚持“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还进一步提出了两岸人民是“命运共同体”的新思维、新观点。胡锦涛明确指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13亿大陆同胞和2300万台湾同胞都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两岸同胞同根、同族、同脉,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把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应该以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为自豪,也都应该以振兴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为己任。”“中国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大陆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大陆,台湾也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理应携手维护好、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

  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的重要思想,为中共和中国政府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对台工作、对台政策定下了主基调。2008年3月,胡锦涛在“两会”期间再一次就“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的问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全面、系统、深入地梳理和阐释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本点。他强调指出:“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他强调指出:“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利于两岸发展和稳定,必定造福两岸同胞:‘台独’分裂活动,有害于两岸发展和稳定,必定贻祸两岸同胞。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所系、共同责任所在。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目的是为两岸同胞谋福祉,途径是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经过两岸同胞长期共同努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经具有更为坚实的基础、更为强劲的动力、更为有利的条件,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我们再次呼吁,两岸同胞团结起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出了“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六点意见”:第一,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第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第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第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第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第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胡锦涛就“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问题提出的“六点意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善意、诚意和新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新的纲领性文件。

  目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成为两岸同胞共同愿望所系、共同利益所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准备期和积淀期。尽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还面临着重重阻力和障碍,今后也难免会经历曲折和起伏,但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信念坚定不移,决不动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途,掌握在两岸同胞自己手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属于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我们相信。两岸同胞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共同迎来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明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05635ba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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