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3-12-18 16:14:2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为解决各类人员创业自有资金不足的一项促进就业政策,近年来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实和推进,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提高经济总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既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又为稳定就业形势,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武穴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2005年底启动,8年来,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情况较好截至目前,全市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13347056万元,贷款余额4343万元,通过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12896人稳定就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小额担保贷款运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担保基金规模严重不足。随着就业扶持政策不断调整和扶持力度的不断扩大,全民创业的热情日益高涨,城乡广大创业者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多,随之出现担保基金不足的问题。由于地方财政注入的担保基金有限,虽然经办银行按担保基金15放贷,考虑到期贷款还款不及时等因素,担保基金缺口仍然较大。今年上半年仅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263万元,根据发放比例要求,全市担保基金缺口500万元。由于缺口严重,阻碍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及时发放。

二是中央贴息资金补贴不及时。由于每年的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并未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今年以来,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未见到位,影响了小额贷款发放进度。全年实际需要贴息资金400万元以上,但财政帐上余额不足20万元,既影响经办银行的利息结算,又增加了顾虑,束缚了手脚。

三是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单一。目前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人,主要以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上知名的老板、担保机构的股东为主,虽然降低了贷款风险,确保了贷款回收率,由于担保方式单一,少数创业者望而却步,使政策惠及面缩小,有待于研究创新。

四是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项目过小。在我市历年来的贷款扶持对象中,主要是以个体经营为主,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仅4户,不足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仍然是空白,其主要因素:一是贴息幅度太小,对微利项目全额贴息,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分为中央和地方各贴百分之二十五,企业还得承担百分之五十。难点有三个:地方财政财力有限贴不起,企业举步维艰不堪负担,经办银行利息是分季结算,不便操作。二是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权益未能充分享受。建议省财政一方面提高这方面的贴息幅度,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另方面能否降低一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准入门槛(主要是职工社会保障方面的“五险”)

五是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除所需要的各项成本要比其他个人贷款业务高得多外,在当前市场资金面趋紧、银行议价能力增强的情况下,贷款利率较低,而且该业务除利息收入外,基本没有其他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它具有诸如借款人不能提供财务指标,缺少担保,笔数多、金额小等显著特点,致使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在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上依然存在缺陷。

六是少数贷款人员信用意识不部分创业人员对小额贷款的性质不了解,个别人甚至把小额贷款当成政府的救济金,将取得的贷款用于生活消费。少数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有钱不还、不催不还、催了仍不还的情况依然存在。此外,有相当一部分贷款需求者接受教育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简单,缺乏创业培训,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贷款项目缺乏可行性与说服力,创业成功率相对较低。同时家庭收入水平不稳定,缺乏有效资产,自我筹资能力不足,对贷款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通常对贷款项目审查比较严格,从而使一些需求者无法得到小额贷款支持。

七是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周期长。由于小额担保贷款涉及人社、银行、财政、担保机构四部门合作,申贷手续也需要多头把关考察,层层转移审定,级级留取凭据,各部门都要完成本部门的规定程序才能放行,造成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复杂,同时其政策性的贷款性质又决定了对贷款对象有身份限制,申请担保贷款不可避免的要办理许多经济和法律手续,因此,造成了贷款手续繁琐和审批流转时间较长,往往不能落实限时办结制,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担保基金不能按照发放规模进度配套到位,出现“以收定贷”、“批次过少”现象,造成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周期较长,影响贷款扶持创业的时效

八是创业服务机制有待完善创业涉及到金融、政府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各种机构。目前,这些相关部门尚缺乏协调性,尚未形成联动机制。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不够,办事程序和服务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各部门对创业后的服务职责有待明确,效率有待提高。在贷后缺乏对创业者的跟踪管理和相关服务,导致扶持创业成功率低。

建议:

一是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担保基金担保能力。一方面省财政应根据各地小额担保贷款进度、完成任务情况及回收情况建立奖励机制,加大担保基金的投入,此外省级担保基金应将2012年度担保基金奖励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另一方面当地财政应将担保基金投入列入财政预算,根据需求逐年提高担保基金配套投入比例。

二是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加大扶持力度。个体经营项目由现有的最高额度5-8万元(妇女贷款8万元)提高10万元。

三是提高经办机构工作奖励标准,保证工作的有序规范运行。随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各方面工作进一步配套完善,经办机构办公成本会进一步提高,省财政应将1%奖励标准上调到1.5-2%

四是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为创业者提供迅速便捷的服务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可实行联保并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可由财政供给工作人员扩大到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五是修订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操作办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文件多,政策推进快,但配套操作办法跟进慢,应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的调查研究,不断修订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操作办法,对具体事项要有明确的界定和操作程序,避免工作中执行政策尺度不一致,操作程序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可尝试利用人社部门对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办理、社保补贴发放、档案管理、退休审批的职能对贷款回收进行管理。今后,可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和措施办法调研的长效机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做到政策规定与客观现状相适应,操作办法与政策规定相衔接。

六是商业银行要以大局为重,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创建和谐社会在金融部门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到改革发展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因此,商业银行要把利润目标的实现和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不能顾此失彼,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支持社会弱势群体再就业。

七是建立科学的担保评估评价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担保贷款评估评价体系是贷款担保机构应努力探索的目标。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专业知识的支撑,一些地区尚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担保贷款评估、评价体系,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上数量、上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使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创业、扩大就业的倍增效应没有充分显现。因此,应加紧担保评估、评价体系建设,形成申贷主体身份、个人征信情况、吸纳就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项目经营情况、项目发展前景、担保贷款用途、有无偿还能力等方面的量化评估标准。并聘请工商、税务、法律、银行、创业成功者等业内人士,以“专家志愿团”的身份参与担保贷款评估。只有健全和完善担保贷款评估、评价体系,才能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形成良性循环,保证这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可持续发展。

八是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立创业服务长效机制,免费为创业者收集项目信息,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加强对创业人员的开业指导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宣传和组织活动,集中展示创业项目、产品、服务组织和成果,建立政府扶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创业项目的市场评估和推介制度,吸纳各类社会评估机构参与论证评估,并定期向社会推介。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创业协会等服务机构,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九是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积极参加所在地政府组织的就业协调机构的工作。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担保基金的设立和财政贴息资金依托银行划转拨付的协调工作。配合人社部门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推进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就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协调。要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担保基金使用效率以及基本公共产品的均衡化等财政政策措施,大力改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就业人员的信贷环境和信贷资质,尽可能地将信贷资金引向这些需要支持的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三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的监管方法,规范和扶持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探索制定相应的规则与条例,为小额信贷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各商业银行要按照“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的总体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各自的信贷管理办法。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不断改进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支持力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0b9631d4b73f242336c5ffc.html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