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教师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8-07-01 12:07: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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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教师的责任”

一、什么是责任?

责任就是应该要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责任是一种最基本的职业精神,责任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

责任无处不在,无时没有,它存在于人生的每一个角色。不论你是什么身份,是为人父母,还是为人子女;不论你是什么岗位,是领导还是职工;不论你是什么职业,是教师还是医生。只要你在社会中生存,就必然要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祖国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 

  二、教师的责任

说到“教师的责任”,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唐代大文豪韩愈的“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是的,这是古人对教师这一行业职能的诠释,也是对每一位教师所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最近,教育部周济部长在讲到教师的责任时提出当代教师面临三项主要责任,即岗位责任、社会责任、国家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每天所做的极其平凡的工作之时,要始终牢记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当然,我们每一位教师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和体会、从不同的角度,对“教师的责任”作出各自的解读。比如“爱——是教师的责任”、“读书——是教师的责任”等等。

那么,“教师的责任”究竟是什么?我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是这样阐述的:“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由此可见,“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职责,也是法律赋予我们广大教师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什么是“教书育人”?人们通常把它理解为“教书和育人”。这种理解是把“教书育人”看着是一个并立词组,说明教师的责任是两个方面:一是教书,二是育人。由于“教书”在前,“育人”在后,给人的感觉是教师的任务首先是教书,其次是育人,突出了“教书”。因而人们常常强调“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不能只教书不育人”。于是有人提议把“教书育人”改为“育人教书”,这样“育人”在前、“教书”在后,似乎就突出了“育人”的地位。但这样一改,“育人”的地位是突出了,可怎么读也不顺口,让人难以接受。其实,在这里“教书育人”这个词组,它既不是并立词组,也不是偏正词组,如: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应该是固定词组,其意思就是“育人”。因为教书本身就是育人,教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育人,教书永远都是为育人服务的;育人的重要途径是教书,育人是教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传道、授业、解惑”都是育人。“育人”是我们每一位教师一切工作的全部内涵!

因此,所谓“教书育人”,就学校而言,是指学校全部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都是为国家和人民培育人才;就教师而言,它要求我们教师围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目标,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训练技能和技巧,培养能力、发展智力、教会学生学会学习;它要求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的一切活动中,始终坚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正确的引导,以身示范,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性品质,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学会做人。没有、也不应该有只教书不育人,或只育人不教书的教师。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现实的学校里,“只教书不育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是屡见不鲜;“只管教不管导”的教师为数不少,或者说大有人在。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以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是我们教师模糊了自己的社会角色,淡忘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的责任

我们应该牢记自己的责任。“教书育人”——这就是教师的全部责任。把教书看成是教师的全部工作,这是片面的;为着生计而教书,这是庸俗的;为了教书而教书,这是消极的。

我们不应推卸责任。学校是教育人、培养人的专门场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教书育人”,就如同医生救死扶伤、军人保家卫国、工人做工、农民种地一样,天经地义。“别人不负责,我想负责也负不起来”——无法负责任;“大家都不负责,我一个人负责也白搭”——讲责任无用;“别人对我不负责,我对别人负责是犯傻”——负责任吃亏。凡此种种,都是对责任的肢解和歪曲,都是不负责任和推卸责任的借口

我们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因为责任只有轻重之分,没有有无之别;责任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承担道德责任,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拷问;不承担法定责任,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度的惩处。同样,如果我们不承担育人责任,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受到历史的惩罚。

勇于承担责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孔明任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挥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高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林则徐铭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挺身而出,尽忠职守,利居众后,责在人先,是志士仁人薪火相传的思想标杆,是华夏子孙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我们应该全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我们要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以严格的管理引导学生、以渊博的知识教育学生、以博大的胸怀关爱学生,使自己不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也成为深受全社会尊重的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154fc8171fe910ef12df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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