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用)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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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用) 文书类型: 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用) (××××)×民××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简称×××)与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院长×××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1、本裁定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时使用。 2、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因为原裁判“确有错误”,所以,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案件提起再审,应当十分慎重。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裁定,应当写明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并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4ba759a1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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