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8 01:56: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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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服务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为了规范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XX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条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管理工作,把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作为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经营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 XX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 经营模式

第四条 学校食堂和小卖部(超市)是公益性服务项目,必须坚持为学校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由学校(园)自主经营,统一管理。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除外)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凡非自主经营的须向教育局申报,经研究报上级批准后方可按所申报方式合法经营。

(三)非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开办小卖部(超市)寄宿制学校,由学校依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办小卖部(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卖部(超市)必须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经营范围。

(一)学校食堂严格按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售卖食品,禁止售卖凉菜、卤菜、四豆一蛋(四季豆、土豆、胡豆、扁豆、皮蛋)野生菌、豆浆等高风险食品。

(二)学校小卖部(超市)原则上只能销售除食品外的文化体育用品、百货,不得销售散装食品。如需经营预包装食品,须由经营者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教育管理组、教育局签署同意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意见后,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凭食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镇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员和教育管理组人员到现场核查,核查符合要求,检查人员在《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表》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上签字、盖章,申请单位将签字、盖章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表》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发给《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经教育局登记备案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 寄宿制学校开办小卖部(超市),仅经营除食品外的文化体育用品、百货,须提出书面申请,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小卖部(超市)取得相关证照后,经教育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经营。

第九条 学校应完善食堂基础设施,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规范,添置必备的设施设备;对不达最低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堂,予以关闭整改,经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明示。具体包括:《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食品仓库管理制度》、《烹调加工卫生制度》、《食堂配餐销售卫生制度》、《食堂食品留与试尝制度》、《用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堂餐具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十一条 全面推行“神经末梢管理法”,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教育局和管理组、直属学校,管理组和辖区学校,学校和具体监管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管理组长为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食堂具体监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十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具体办法,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每年至少接受疾控中心水质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学校应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 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压力锅炉及灌装液化气的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定期检查,作好记录。压力锅炉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灌装液化气必须索取相关经营资质备案,使用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实行台帐制管理。

第十五条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必须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必须规范布线,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耐火等级要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培训。学校落实监管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到位。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

十六条 建立食堂、小卖部(超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后勤、安全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小卖部(超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管理。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 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十八条 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原则上应定期进行轮换。

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从业人员劳务支出记入经营成本。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二)学校应认真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区教育局的的指导下定期参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校内组织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每期不低于2次,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六章 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二十条 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 建立集体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总务、财务、教师代表和从业人员参加的采购小组;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或多人)采购,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采购人员须接受群众和领导小组监督,定期轮换

第二十二条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等)应采用集中定点采购。规模较大的学校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一般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采用就近定点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二十三条 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当日所采购的物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食品采购日报表”,予以张贴公示。

章 食品贮存

第二十 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保管员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 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食堂管理员、保管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

第二十 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章 食品加工

第二十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条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十 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三十一 建立食品试尝制度。食品加工完成后,售卖前30分钟食堂监管员进行试尝登记,无异常后方可售卖。

三十二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监管人员等信息。

三十三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条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章 食品供应

第三十五条 各学校食堂要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包餐、自购、蒸饭等具体合理的就餐模式。

第三十 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学生家庭的普遍收入情况,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备案。

三十七 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三十八 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三十九 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财务管理与核算

第四十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校食堂财务接受学校行政、财务、教代会和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支出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需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食堂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食堂残值收入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食堂收入。

第四十三条 学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设备设施成本、人工成本水电气费用支出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入食堂支出,实行食堂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四十四条 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确保全年盈亏率控制合理范围以内。

第四十五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小卖部(超市)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师生、家长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 学校食堂的结余(含历年的结余款),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弥补前后年度亏损。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的奖金、福利,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十七条 严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行为:

(一)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二)弄虚作假,虚列支出。

(三)挪用食堂资金。

(四)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四十八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区委、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XX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严则,履行辖区内学校食堂的监管职责。

(二)教育局会同食药、卫生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局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三)学校落实中层及以上干部,严格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每天切实履职,监管到位,并做好记录。

四十九 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五十 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从业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监督每期进行不低于2次学生伙食满意度调查,及时查找问题并整改。

五十一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2章

五十二 本办法适用于XX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余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五十三 本办法修订、解释权属XX区教育局。

五十四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bf6296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9f52e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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