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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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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省应对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应对新冠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如下:>>>>一、组织管理>>>>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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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