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GF-2017年

发布时间:2019-08-30 19:31: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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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6---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日。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佥整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最终价格以审计决算为准。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承诺所施工的项目按总造价 %对发包人进行优惠。

4.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室盖童当旦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监理人: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类别和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2 设计人: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类别和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标准和规范

  1.2.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施工监督、审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确认已完工工程量、审批拨付工程款、办理签证、组织验收办理结算、代表发包人具体履行合同

  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三通一平

  3. 承包人

  3.1 项目经理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专职安全员: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受权范围如下:详见内部承包合同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4个工作日

  4. 监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村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执行

通用条款

5.2承包人进入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发包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进行施工,若因承包人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工期和进度

6.1 施工组织设计

  6.1.1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十四日内,开工前七日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七日内__

  7. 变更

  7.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7.2变更估价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8、价格调整

8.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9、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9.2预付款

9.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程总造价的20%

9.3 计量

9.3.1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次

9.4工程进度款支付

9.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9.4.2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9.5、竣工验收

9.5.1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9.5.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10竣工结算

10.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0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

11.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1.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11.2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1.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2) 3 %的工程款。

11.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竣工验收12个月后一次性退还。

11.3保修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执行通用条款

11.3.1保修责等

工程保修裳专: 垄堑适围釜熬。

12.违约

12.1发包人违约

12.1.1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违反变更的范围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12.2承包人违约

12.2.1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2.2.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保险

13.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除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14.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内乡县工程造价定额站、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内乡县 人民法院起诉。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装修工程为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3.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4d177ec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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