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表格填表说明
一、实践方式
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事业实习,结合企事业实际开展实践活动。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实践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半年,入学前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活动累积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教学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后开始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由培养学院统一安排。
四、学分
实践活动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学分为2学分。
五、实践要求
1、提前制订实践活动计划并填写表1《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计划表》,及时报所在学院。实践活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如有变动,须重新申请。
2、在实践过程中及时填写表2《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工作记录》,实时记录实习过程。
3、每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活动完成后,应认真填写表3《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考核总结表》。
4、表1《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计划表》、表2《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工作记录》,一式一份,一份存学院。表3《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考核总结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校档案馆,一份存学院。
5、实践活动经审核通过者获得2学分,未通过者须补修该环节,否则不记载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651ddd067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e5.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