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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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12月20日,济南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济南取消中小学校及其干部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
济南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全日制中 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长列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 革范围。
校长职级制分四级九等3年评定一次
什么是校长职级制?也就是说,以后中小学校长不再有处长、副处长等行政 级别,取而代之的则是校长职级序列。中小学校长职级分为四级九等,分别为特 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等)、二级校长(一、二、三等)、三级校长(一、 二等)。全市一级、二级、三级比例为3:5:2,其中,高中阶段校长职级一、二、 三级比例原则控制为5:3: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中小学校长总数的 3%以内,
并兼顾各学段和城乡学校。
中小学校长职级每3年评定一次,根据办学业绩、专业水平、教师认可、 学生认可、同步评价等确定。校长职级工资纳入学校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和职 级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规定,职级绩效工资 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所属学校教师月人均工资额的 50%-150%|定,其中70%按月发 放,其他30%艮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校长任职6年要交流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校长交流制,年龄在 45岁以下的初聘校长应该有2 个及以上学校任职任教经历。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 2个聘期的校长应当交流, 原则上不得连续任职超过3个聘期。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制度框架 实施范围
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 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长(含党组织书记、幼儿园园长),列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度改革范围。
校长选聘
1. 取消中小学校及其干部行政级别,按隶属关系归口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学校现任干部保留现有行政 级别,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新设立中小学不再确定机构规格。
2. 实行校长任职资格。担任中小学校长须具有相应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每 2年认定一次,有效期4年。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中校长任职资格认定,县 级负责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校长(园长)资格认定。
3. 中小学校长遴选体现职业化、专业化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负责 实施,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等部门实施监督。校长产生采取推荐考察、公开 招聘等方式,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积极吸引外地优秀人才参加校长选聘, 或通 过兼职、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学校管理。
4. 加强学校党建,原则上校长兼任党组织书记,校长为非中共党员的,配 备党组织专职书记。党组织书记依《党章》选举产生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党 组织批准。
校长职级管理
1. 中小学校长职级分为四级九等,分别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 (一、二、
三 等)、二级校长(一、二、三等)、三级校长(一、二等)。
2. 校长职级评定每3年一次,根据办学业绩、专业水平、教师认可、学生 认同、同行评价等确定校长职级,特级校长和市直属学校校长职级由市教育局组 织评审,其他校长的职级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报市教育局备 案。
3. 实行校长职级工资。校长职级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职级绩效工资构成。基 础工资标准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职级绩效工资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所属学校教师 月人均工资额的50%至150%确定。校长职级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放,其余 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校长任期交流
1. 实行校长聘期制。校长每个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其职务、职级自然 解除,经考察、考核合格,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研究同意的,可以续聘或交流聘任。 副校长的聘任,由校长提名,采用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的形式,在核定职数内按规 定程序选聘。
2. 完善校长交流机制。年龄在45岁以下的初聘校长,应有在2个以上学 校任职、任教经历。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聘期的校长应当交流,原则上不 得连续任职超过3个聘期。
3. 适当延长优秀校长退休年龄。一级及以上校长的离任年龄一般不低于 55 周岁。对特级校长和特别优秀的一级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