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有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3-03-04 23:24: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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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有关政策

一、什么是“阳光工资”?

所谓“阳光工资”就是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公开公务员的津补贴标准,将公务员津补贴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因此被俗称为“阳光工资”。

二、实行“阳光工资”的目的是什么?

实行“阳光工资”的目的:一是公开公务员津补贴标准,避免各单位暗箱操作;二是统一公务员津补贴标准,严防滥补乱贴,克服津补贴发放的随意性,消除同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不合理的津补贴差距,逐步缩小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差距,使其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公务员津补贴水平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彻底脱钩。

三、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实施范围与对象是哪些?

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范围与对象为党政群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在职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工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

事业单位不参加本次规范津补贴工作,上级部门正在制定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正式实施。

四、实施“阳光工资”的内容是什么?

主要是对原来省核定公务员的津补贴进行规范,在职人员规范后新的津补贴为两个项目,即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离退休人员规范后为离退休人员补贴。生活性补贴是对原来的职务补贴、未纳入工资津补贴、午餐补助进行归并,工作性津贴是对原来的通讯费补贴、交通费、考勤奖、加班费、值班费等进行归并。离退休人员补贴与同职级同条件在职人员的生活性补贴相同,不享受工作性津贴。今后除国家批准的津补贴外,对原省级出台的津补贴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五、新津补贴的审批程序、依据及标准是什么?

我省规范津补贴工作实行“调控到市、监管到县”的管理体制,县级人均标准由省统一规定,具体职级标准由市确定;人均标准确定的依据是以2004年各县津补贴申报执行数为基础,再按人均年增加3600元予以核定的;具体批准我县起步阶段标准为人均年10800元(庐江人均年12800元、居巢人均年12000元、和县人均年11400元、无为人均年10200元)。具体到每个职级的标准,是按照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73的比例,参考原有职务补贴级差(含工龄划分)和通讯费补贴级差,适当拉开档次来确定的。

六、公务员新津补贴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及主要原因?

此次公务员新津补贴标准存在三个方面差距,一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差距,原来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职务补贴、午餐补贴、保留津贴三个项目的标准完全相同,而规范后在职人员津补贴分生活性补贴(即原来的三个项目归并)和工作性津贴,而离退休人员发放一项生活性补贴(即离退休人员补贴),没有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的比例为73,因此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只有同条件在职人员的70%;二是不同职级之间有差距,由于档次的确定主要是参考原职务补贴级差(含工龄划分)和通讯费补贴级差,据此确定不同职级人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具体标准,因此上级部门在确定职级标准时,形成了不同职级之间的差距;三是工龄划分的差距,上级在确定工龄划分时,主要参照原职务补贴工龄划分的办法,设置了以工龄达21年以上和20年以下两个档次的方法。以上差距在我市其他县(区)均存在,全省也普遍存在。

七、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新津补贴标准相同的原因?

本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中,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务补贴、午餐补助、保留津贴三个项目分别归并为离休人员补贴和退休人员补贴,由于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这三个津补贴项目名称、执行标准完全一致(同职级),因此在规范公务员津贴后,离休人员补贴与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完全相同,增资幅度也一致,只是项目名称不同;这是本次规范公务员津贴政策所规定的。同时省、市文件中也明确规定,离休人员享受的高龄补助、护理费、交通费和一次性生活补贴按原规定执行,即继续发放。

八、我县出台的地方保留津贴是如何规定的?

县委、县政府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收入水平,根据市文件的精神,经测算出台了地方保留津贴,其标准为164/.月,而且不区分在职和离退休,也不区分级别,都按照一个标准发放。执行时间从2009年元月起,发放形式为打卡发放,一般在每月20日单独打入工资卡(正常工资在每月15日前打卡)。

九、工作具体步骤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级规范津补贴工作分三步走:

第一步归并津补贴工作,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对现有各类津补贴进行归并和公开,消除部门之间收入差距,实现同级机关公务员同职级同一标准的起步水平。我们目前进行的就是第一步工作,由于种种原因,第一步工作时间上启动较慢。

第二步在归并津补贴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测算确定公务员津补贴水平,完善现有的津补贴政策。对第一阶段的津补贴标准过低、级差较大等问题在这一步工作中予以充分考虑。

第三步是在第二步基础上进行规范、调整和完善,最终实现项目合理、比例协调、资金统筹、管理规范的津补贴管理格局。

十、新标准的执行标准、时间和补发计算方法?

考虑到我县与和县区域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等因素,经争取,我县新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完全比照和县标准执行,本次新津补贴标准自20077月起执行,一次性补发2007.7-2008.12月(共计18个月)的增加部分,20091月起按月随工资发放,同时从2009.1月起地方保留津贴164元部分也按月打卡发放。计算一次性补发18个月的差额时,为充分照顾职工利益,只对属于工资组成的三项(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午餐补贴)进行扣除,对其他项目未纳入扣除基数。对极少数增加水平非常低的人员,按照最低增加50/.月的标准予以执行。

中共含山县纪委、中共含山县委组织部

含山县财政局、含山县人事局、含山县审计局

OO九年元月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9c3a2966bec0975f465e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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