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0-20 21:56:5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南晓院教字〔201925

签发人:

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课程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适应学生自主性学习、校际交流和教育国际化的要求,完善学分制管理,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我校在读本科生,经学校批准,赴与我校已签署交流合作协议的国(外、国内大学学习所获得的各类课程,转校、辅修终止、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以及退役复学学生相关课程等均须认定。
第二条课程与学分认定标准:
原则上所认定课程,无论名称是否相同,其学时、学分、内容相似率达到70%及以上者,可确认有效,以实际成绩和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学分记入。但国(境)外交流学习、转专业和退役复学除外。
学时对应关系:原则上12-16学时对应1学分。
-1-


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但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可互相替代;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高学分课程可替代低学分课程;不同层次的课程,高层次、高学分课程可替代低层次、低学分课程。
第三条根据学校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规定,学生取得国(境)外合作高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取得的学分,视同取得原学院专业同一时间段内开设课程的学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学生境内交流修读的课程及取得的学分,与我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同或相似的,根据课程与学分认定标准,可直接认定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在我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列出的其他课程,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第五条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等同转入学院该专业前一学年开设全部课程的学分,转入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学生转校前修读的课程和学分,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相同或相似的,根据课程与学分认定标准,可直接认定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在我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列出的其他课程,可以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或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第七条学生辅修专业,因故终止辅修,已辅修课程与现-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b8a66870b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f6.html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