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06-14 11:44: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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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要求

考试开始前请监考老师开展如下工作:

1.告知考生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收取考生手机、对讲机放置在统一位置处;

2.宣读考试须知,严格按照考场要求开展监考工作。

以下,请监考老师重点宣读:

一、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入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考试结束统一回收卷纸后方可离开考场。

  3.开考时间1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10分钟内未到达考场,视为缺考,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4. 除必要的演算用笔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

5.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

  6.考试中途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7.考生考试结束交卷后不可离开考场,待全员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场外。

  二、违纪处理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考生在同一场次的考试中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清出考场,取消本次全部考试成绩,取消本年度考试资格,并在1年内不得参与考试选拔:

  (1)考生夹带、偷看或传递纸条;

  (2)用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方式接传有关考试内容信息;

  (3)答题时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题结果者;

  (4)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

(5)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案;

(6)其他的由监考人员认定的严重违纪行为。

4.顶撞、辱骂监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c10c47466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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