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 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 司。换言之,小额贷 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形式。 想要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 有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 本上限不得超过 2 亿元。
(三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 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 有健全的组织 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 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县级市 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 区不得设 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涉农区 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 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 “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 “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 自主 选择贷款对象。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 服务,缓解 “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入股 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 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20%, 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 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10%,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 公司。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 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 高于 70%,近两 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到 1000 万元 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 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从银行业金融机构 获得融入资金的余 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0%。 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 资、 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 款。 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 分散” 的贷款发放原则, “三 为 农” 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 司资本净额的 5%, 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20%。 同时, 为了加强对小 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 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 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 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 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 放开, 但 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 率的 4 倍 , 下限为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0.9 倍。
【股权设置】符合条件可以增资扩股
为了激励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 自设立之 日起连续 2 年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 可以增资扩股, 并明确“增资扩股 方案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 报省政府金 融办批准” , 以防小额贷款 公司因盲目扩张资本而形成经营风险。 同时, 为了保持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相对 稳定, 防止非企业股东 (或 外部投资者 通过公司股权转让, 直接或间接地控股 小额贷款公司, 规定也说明“股东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 自取得之日起 2 年内 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内不得 转让; 股东转让股份或外部投资者购入股份,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 府同意后,报省 政府金融办批准”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cc3a364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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