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音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12-23 02:11: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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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一、培养目标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8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三、报名、考试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1、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四、录取(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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