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评分表
备注:1.领导评议20分,由院领导和处室领导根据平时对各系部所掌握的情况及述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各占16分、4分。
2.附加分分为奖励和扣减两项。(1)部门工作取得突出业绩,获得省有关厅局表彰的集体项目,每项加0.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的集体项目,每项加1分;受到国家级表彰的集体项加2分(备注:所有获奖项目必须与部门实际工作相关联);(2)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影响学院声誉,受到党委或行政通报批评,每次扣0.5分;.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或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基础部A2③、A5、B4、E、F、I4指标替换如下:
体育部A2③、A5、B4、E、F、I4指标替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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