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县(县级市):机构设置37个左右作者:韩静来源:《小康》2019年第02期
“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邓小平曾如此评价机构改革。1982年至今,这场改革仍在延续。目前在全国大县大区的市县机构改革路径中,《小康》记者梳理发现,全国范围内的市县机构改革,大县的机构设置最多不超过37个,大区的机构设置各省的情况则各有差异。
进入2018年12月,江西、湖南、四川、黑龙江、江苏、福建、宁夏、广东8省相继在省级机构改革后,公布市县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对于大县机构限额的规定,上述省份的市县机构改革設置要求中,除广东地区提出设置机构在较大的县和中等县不超过35个,其余7省的市县机构改革限额数量均保持了一致,数量定在了37个以内。
以全国第一个正式启动市县机构改革、公布实施方案的省份四川省为例。作为一个人口输出大省,有8262万人口的四川,其中下辖县中有很多超百万人口的大县,此轮根据人口规模、财政收入、经济总量、区域面积等因素划分的四川版《总体意见》要求,四川省域内67个大县,都需要在机构改革中把机构数量限额在37个。
四川人口大县——仁寿县,是四川省眉山市下辖县,管辖35个镇、25个乡,其人口约160多万,是四川省人口最多的县。就县域经济实力而言,这样一个人口大县,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了385.8亿元,经济总量不容忽视,加之其县域内聚集矿产资源、工业资源、农业资源、生态资源以及文化旅游资源等优势,仁寿县就可以利用成都“东进”、“南拓”战略的价值,以临近成都高新东部园区——简阳“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港新城辐射来发展自己的经济。
在此轮机构改革中仁寿县被划定在大县范畴,如按照四川版市县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仁寿县此轮机构改革需要新设的机构有农名工服务机构,这与其人口大县本身的需求相适应。《小康》记者了解到,仁寿常年有40余万劳动力在外务工,这40多万打工者主要分布在省内成都,以及广东、浙江、上海等省市。此前,国务院研究室调研组也曾到仁寿县调研农民工服务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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