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申请主体条件: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资质应为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2、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3、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 5、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6、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7、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 绿色食品申请产品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2、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4、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标准,需要的企业可以自行到http://www.greenfood.agri.cn/ywzn/lssp/jsbz/xxlsspbztx/查看。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适用于申请书》及《调查表》 2、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质量控制规范; 4、生产技术规程;
5、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6、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7、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8、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体见申报材料清单说明
绿色食品续展申请
1.申请人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申请;☆如有不可抗力原因,续展现场检查可在证书到期后3个月内完成(续展到期前需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绿色食品续展材料
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3.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基地图(三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5.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6.产品预包装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7.上一用标周期购买绿色食品原料使用凭证 8.上一用标周期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如续展无变化,可不提供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技术规程
绿色标志申报主体权力
1、在获证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3、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绿色食品申报主体义务
1、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保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 和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遵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约定,以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3、积极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其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跟踪检查;
4、如实提供有关获证产品统计数据及其它有关情况。
绿色食品申报主体责任
1、对其生产的绿色食品质量和信誉负责。 2、有下列情形,取消标志使用权,收回证书并予 公告:
――生产环境不符合绿色食品环境质量标准的; ――产品质量不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未遵守标志使用合同约定的; ――违反规定使用标志和证书的;
――以期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标志使用的。
绿色食品收费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审核费及标志使用费收费标准一览表(调整版)
一、绿色食品认证审核费收费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审核费收费标准具体为:每个产品6400元,同类的(57小类)系列初级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800元;主要原料相同和工艺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1600元;其它系列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2400元。
二、绿色食品标志年度使用费标准
类别编号 一 (一) 1 5 7 9 11 13 15 18 19 21 23 (二) 25 26 27 28 产品类别 初级产品 农林产品 小麦 玉米 大豆 油料作物产品 糖料作物产品
杂粮 蔬菜 鲜果类 干果类 食用菌及山野菜 其它食用农林产品 畜禽类产品 猪肉 牛肉 羊肉 禽肉
非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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