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菲之间有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及其对南海仲裁案管辖权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3-21 00:32:3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作者:余贺伟[1,2]作者机构:[1]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0;[2]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0出版物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页码:11-17
年卷期:20153
主题词:联合声明;宣言;国际协议;强制性仲裁程序;管辖权

摘要:中菲之间有关南海争议的双边或多边文件主要是以联合声明、联合公报或者宣言的形式存在的。联合声明或者宣言只要其内容具有条约的性质,它们就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而我国向来采用联合声明或宣言的条约形式,因而,这些文件是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协议。同时,这些协议规定和强调了通过谈判最终解决争议的内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能够排除强制性仲裁程序的管辖权。基于当前的情况,我国应在“双轨思路”的策略下继续利用国际法规则排除国际强制性司法或仲裁程序,以有利于南海争议的解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ebe71ace718964bcf84b9d528ea81c759f52e6c.html

《论中菲之间有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及其对南海仲裁案管辖权的影响.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