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人社局提交版)

发布时间:2018-05-16 15:19: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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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甲方):陕西枫丹百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 

第1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日起至                      日止,共计      个月。 

第2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日起至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4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5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6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7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8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9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10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4、 劳动报酬 

第11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12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13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14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15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16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17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18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7、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19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乙方所在的店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8、 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f915eb1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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