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4-11 00:52: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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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9月份以来,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下面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和进展

全国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门研究,明确了4100%的工作目标,即:到今年年底,实现县城以上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100%没有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围绕这4100%的工作目标,我局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将整治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了监管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拨出156.6万元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下发到各单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宣传引导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宣传工作为重心,花大力气,下细功夫,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程认真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6次,编制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宣传手册》38000本、《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5000本分发到经营户手中,发放宣传资料40000多份,出版宣传板报121期,巡回展示宣传栏5套,悬挂标语横幅56条,向大型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光盘30张、磁带20盒,发出宣传短信3000多条,召开食品经营户现场会、培训班共计14场次,出动食品安全巡回宣传车18台次,并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广泛宣传,争取企业和经营户的理解和配合,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依法清理规范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一是要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坚持先证后照,严格把好准入关。二是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三是完善经济户口,对从事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在监管工作中,我局以工商所为基本单位,采取逐户排查、逐户清理的办法,对全市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的清理排查,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134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经营户53

在食品市场监管执法方面。我局围绕月饼、粮油、水果、糕点、乳制品等重点食品,以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同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测直报点作用,于9月份组织大规模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行动,以华联、南城百货、百货大楼、沃尔玛、人人乐等主要商场超市以及各类食品经营网点为主。抽检了5类食品1类重点产品,共抽取监测样品125组,其中月饼样品50组,食用菌样品20组、蜜饯样品10组、干制水产品20组、熟肉制品20、胶粘剂5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471户次,经营户2530户次,查扣、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20130公斤,取缔食品制假售假窝点3个,立案查处案值在5万元以上的食品案件2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食品质量安全攻坚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建立落实各项经营者自律制度方面。我局在2004年以来探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关口前移”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制度体系,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的方式,设置一定的缓冲阶段,限期要求经营户建立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两项制度。到期不建立落实的,由工商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达到引导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我局青秀分局确立了“抓大治小、先易后难、典型示范”的工作方针,先抓商场超市再抓小食品店,先抓基础好的再抓基础差的,先抓点再抓面,同时分别确立了示范市场、示范超市、示范小食杂店各三个,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工作全面开展,并采取挂牌验收的方式,对已经建立制度的经营者发给牌匾,边开展边验收,做到“建立一个、检查一个、验收一个、完成一个”,高效高质地将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市集贸市场和超市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率分别达到了69%97%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进货台帐制度建立率达到了64%

在猪肉市场监管方面。我局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驻场管理和动态巡查相结合、主动监管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对销售猪肉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等制度,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开展了肉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检查肉类经营户1205,市场424家,查处私宰窝点3个,取缔无照经营11户,收缴销毁私宰、注水、病害等“问题猪肉”3329公斤,有效地遏制了“问题猪肉”的回潮反弹势头

在工作创新方面。我局针对规范城市中心散装裸装食品经营行为和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这两个难题,立足辖区实际,不断开拓创新,摸索出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好、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以邕宁分局蒲庙工商所为农村地区试点,推行“十个一” (即一份责任书一百辆宣传客车一块宣传园地一套影视设备一只袖标一堂培训课一个投诉处理站一本投诉记录簿一个联系点一本巡查记录簿)工程监管模式,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整规办等上级单位的高度肯定。以青秀分局为城市中心试点,推行“三实行,一规范”(实行生熟卖场分离,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实行包装上柜实行统一销售标签,公示散装食品质量信息;实行进货加工销售散装食品备案规范上市、检验、退市三个环节加强对城市社区散装裸装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在农贸市场实行猪肉质量公示,要求各工商所在集贸市场内设立公示牌,依法公示每日市场巡查情况、经营户违章情况、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让市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同时,我局将宾阳县局芦圩工商所作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试点单位,分阶段、分步骤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家“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农村商品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截止目前,我局基本解决了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有效遏制了私宰肉、注水肉等“问题猪肉”进入市场流通。我市食品市场和超市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率分别达到了69%97%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进货台帐制度建立率达到了64%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以及先进的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工作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在坚决完成各项量化指标的基础上,力求得出新经验、新模式、新成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建设和谐南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f9df8f14693daef5ef73d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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