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农民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12 08:40:5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2020最新农民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1.放宽准入条件

2.落实创业用地

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

3.个体经营优惠政策

4.创业优惠政策

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进入园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5.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要按规定享受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优惠政策。

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若有重叠,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7.信贷优惠政策

8.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咨询电话:57616078)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小企业最高可申请100万元,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二)享受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把回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县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回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享受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五)用地优惠政策:①对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涉及经营场地的,有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条件可适当放宽。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固定资产规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只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供地政策,县国土局优先审批建设土地。②从事规模化养殖业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涉及的行政性收费除中、省政策性收费外,其他按最低标准收取。③开发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经营年限可放宽到50年。承包林地的,经营年限可延长到70年。在承包期限内,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转让、转包、出租、入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fdcf0e56a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f6.html

《2020最新农民返乡创业优惠政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