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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1 21:12: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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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3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5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11日生效。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1CAS22与原CAS22的比较CAS22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CAS22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债务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工具分两种情况,对于即满足商业模式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类别以公
为收取合同现金流又满足金融资产合允价值计量,但是有一个例外,公允同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无标价权益工本计量;不同时满足两条件的以公允价具以成本计量值计量CAS22中不允许主体在初始分类后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三类,时,三类金融资产之间可以进行重分类在一定条件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两类之间进行重新分类预期损失法(一)主要变化: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个原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旧准则新准则已发生损失法第七条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为下列四类: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三类: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ff5d3cdd6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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