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起源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8-06-30 09:40: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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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起源与发展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距今已有1800余年的历史。道教奉老子为教祖,尊称他为“太上老君”,以《道德经》为其主要经典。道教是以先秦道家为思想渊源,吸收、融合其他理论和修持方法,而逐渐形成的我国本土宗教。它的教义与中华本土文化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其悠久的历史进程中,对中华文化的各个层面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誉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儒、释、道)之一,在中国文化中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道教的渊源,可以追溯至中国古人渴求长生不死的心理和行为中。考古发现:早在一万八千余年前中国的原始人类就已表现出他们对生命存在的顽强追求,如这一时期的“山顶洞人”曾在死去的同伴身上撒上一些象征生命之红色的赤铁粉,以图唤回逝者的生命。上古时代,已有人开始学仙,历史记载轩辕黄帝“且战且学仙”,“问道于广成子”,后修道成功,于鼎湖白日乘龙升天。记录古代先民生活的《山海经》中,也有关于“不死国”、“不死民”、“不死树”和“不死之药”的记载。战国时期,人们又多相信东海中有蓬莱等神山,由此出现了许多以追求不死成仙为务的方士,被称作“方仙道”。“方仙道”在秦汉时期曾活跃一时,是后世道教的前身之一。

“方仙道”的活动,多属具体的实践行为,而较少有理论的成份。后世道教的思想理论,主要来自于先秦道家哲学。春秋时期,老子著《道德经》五千言,阐发了一套关于宇宙万物产生、存在及运动变化的理论,认为“道”是宇宙万物得以产生的根源及赖以存在的本体,主张人的活动应当遵循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由此开创了道家学派,并为后世道教的发展奠立了理论基础。战国时期,又有不少人依托黄帝、老子之名来阐发养生、治国理论,被称作“黄老道”。“黄老道”的学说,已不仅限于老子道家,同时还吸收了儒、墨、名、法诸家之长。这种融诸家学说于一炉的“新道家”,在秦汉时期影响很大,同属后世道教的前身之一。

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是道教形成和确立的时期。东汉末年,张道陵作《道书》二十五篇,从而创立了天师道。在中原地区,张角创立了太平道,组织民众举行反抗东汉王朝的起义。天师道和太平道的出现,令道教开始成为有严密思想体系和组织制度的教团,被认为是道教成熟宗教形态正式形成的标志。

两晋南北朝时期,道教中涌现出了大批新的道经,并出现了许多新兴的道派,如灵宝派、上清派、三皇派,以及推崇外丹烧炼的金丹道等等。不仅如此,当时道教中还涌现出了葛洪、陆修静、寇谦之、陶弘景等一大批杰出的大师,对道教思想学说的发展、经典文书的整理、组织制度的完善、神仙谱系的制订等作出了很大贡献。在这些道教领袖的努力下,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无论是在思想观念方面、还是在行为仪范方面,都已显得较为完善。

唐宋时期,道教不仅信徒众多、宫观广布、倍受尊崇,而且在教理教义、修行方法、科仪制度等方面也有了巨大的进步。这一时期,传统的道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继续发展,如由上清派演化而来的茅山宗在唐宋时就十分显跃,灵宝派演化而来的阁皂宗也于北宋初在江西阁皂山兴起;张道陵创立的天师道,至北宋时又开始在江西龙虎山显露声势,被称为龙虎宗,南宋时,第三十五代天师张可大,被宋理宗诏命提举为三山符路兼御前诸宫观教门公事。从此,龙虎宗成为“三山符路”的领袖。

  宋金之际,王重阳创立了全真道,令内丹修炼功夫及灵魂成仙学说逐渐在道教中占据了主流地位。全真道力倡儒释道三教合一,主张“性命双修”,追求“真身飞升”,并有一套较为严密的组织制度。元朝时,该道派因丘处机曾西行劝诫成吉思汗,而一度受到蒙元统治者的大力扶持,短期内即传遍了全国。由于全真道有着显赫的政治地位和庞大的宗教势力,所以在南方传布的“南宗”等主修内丹的道派也以全真弟子自居,纷纷融合而聚集在了“全真”的旗帜之下。与此相应,龙虎宗、茅山宗、阁皂宗以及其他一些符路道派纷纷归聚于“正一道”的旗下,令符路道派逐渐凝聚成了一个整体。这样,内丹道派以“全真”为主、符路道派以“正一”为宗的对峙格局基本形成。

明中叶以后,道教逐渐失去了统治者的扶持,但其在中国民间却仍然保持着巨大的影响力,许多新兴的民间宗教都与道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边远地区的道教活动也依然兴盛。到封建社会后期,道教衰落,戒律废驰。二十世纪初封建社会解体后,不可避免地受到严重冲击,教产被不断剥夺和蚕食,道人流离失所,典籍残缺。在军阀混战、日寇入侵、内战不断的半个世纪里,中国道教与中华民族同样沉沦于苦难,真正的振兴是不可能实现的。

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创造了条件,同时也给中国道教的复兴带来了机遇。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各地宫观得以恢复重建,新一代师才层出不穷,道教文化的阐扬与交流日益广泛。时至今日,可以说,从宏观大局来看,中国道教正处于近代以来的最佳状态,又站在了历史发展新的起点,在政治上具有国家承认的、与其他宗教团体或社会团体平等的合法地位,在信仰上具有宪法保障的充分自由,在思想上对于教理教义的理解阐扬不受束缚,在经济上不仅得到国家免税政策的优待,而且由于身处中国社会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物质条件的优越也达到历史的新高峰。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正确引导下,克服种种困难而取得的。这种局面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倍加珍惜。

纵观道教上千年来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只有当宗教的发展能够有利于统治阶层,能够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就能够得到各阶层的支持和宽容,反之,就可能遭受苦难和挫折。宗教若想在中国立住脚跟并健康发展,必须依存于国家,必须服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必须适应赖以生存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的十七大提出“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给中国道教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我们要把握好这种机遇,吸取道教文化的智慧,挖掘道教教义中符合社会进步的思想,乘势而上,弘扬正教,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而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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