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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九字〔201816号)精神,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浔就业创业,结合九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对象
企业新引进在九江工作并(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毕业不超过6年;
3.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2018614日之后新引进)并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二、 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三、 补助期限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享受生活补助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四、 申报材料
1.申请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对象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对象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填写规范的《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 3份,见附件1; 5.填写规范的《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花名册》(一式 4份,见附件2; 6.用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五、申报流程
(一) 企业申报。用人企业在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3个月内(从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当月起算),应向其工商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筒称“就业服务机构”,见附件3)报备,原则上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申报一次,具体时间由各就业服务机构自行确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0b9cec1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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