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0 07:08: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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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冠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 我校 老师、学生 均 为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 上级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责任疫情报告人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 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于 6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 12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 24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 中心校和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 “晨检 ”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对儿童实行预防接 种证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补种工作。

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九、对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那些玩忽职守,导致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学校疫情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 7:

20 上早自习时前 10 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 政教处 老师汇报, 政教处老师 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 分管副校长 ,超过 3 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 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加强疫情管理工作 1、成立以 巴桑次仁 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 政教处主任 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 传染病登记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 疫情报告人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 1 例及以上,乙类及丙类传染病应按各有关规定及时向疾控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3、报告内容包括:

学校名称、班级、学生姓名、病名、发病时间、隔离治疗情况、就诊医院及报告时间;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1. 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

2. 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及岗位制度。

3. 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4.加强晨检,发现可疑病人或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 5.加强健康教育,对班主任进行医学培训,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健教师反映,避免造成传染病进一步的蔓延。

6.学校按规定 对教室及厕所 定期 进行 消毒。

7.应急小组成员、志愿者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学校卫生制度 为保证师生的身心健康 ,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制定学校卫生制度。

一、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 1、要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劳逸结合,积极锻炼,保证充分休息,吃好三餐,特别要吃好早、午餐,增强身体抵抗力。

2、讲究个人卫生,早晚刷牙,勤换衣物,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剪甲。这里特别强调指甲是藏污纳垢的好地方,长指甲还是一把利器,一不小心就会伤了别人,今年已发生多起指甲伤人事件,提醒各位同学回去后检查自己的指甲剪好了没有,各班主任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用公共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但我发现还有个别同学很不讲卫生,垃圾随地扔,把教室门前的迎春花圃当垃圾桶,牛奶、豆浆或饮料喝不完就一路走一路倒,甚至从一楼一直滴到五、六楼,这是很缺德的。我们应该倡导 “人人讲卫生,检起地上每一张纸 ”。

4、坚持自带饮水杯,常饮水,坚持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上好体锻课。

5、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拒绝毒品。

6、做好室内外卫生,保证教室、宿舍的空气流通。体质较弱者最好接种疫苗,预防感染性疾病。

二、学生如有发现下列症状应立即 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1、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咽痛、咳嗽、咳脓痰、痰中带血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简要隔离措施,如向 学校要求 提供一个口罩。

2、出现腹痛、腹泻、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 3、手脚、头皮、躯干出现水疱或疹子,皮肤搔痒; 4、眼睛红肿、流泪、怕光、分泌物增多; 5、曾被犬、猫及其他动物舔、咬伤,对声、光、风等敏感,出现“恐水怕风 ”现象; 6、其他自己感觉明显异常或身体不适。

三、出现疫情及时报告 1、学生在校内感到不适,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听从学校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2、学生在家中患 病,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学生病情通知老师。

3、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疫情或请假人数突然增多,及时报告校医,配合学校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工作。

学校晨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1、在传染病流行时期,实行每日晨检,有情况者由班主任报告卫生室并报校领导,并按照传染病应急预案处理。

2、正常情况下班主任要做好以下工作。

( 1)负责对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追查和报告。

( 2)发现学生身体不 适,有发热症状( 38 度以上),要立即报告,班内人患有同样病状者,马上报告并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 3)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方可来校上课。

( 4)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 5)每日询问和观察是否有学生生病,初步问明病状,并根据情况妥善安排好回政教处休息或送其就医,同时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情况。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 疫情报告人。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5.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 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 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7.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一、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二、在读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政教处存档。

三、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卫生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及时转送上级医院诊 治。

四、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教导处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于班主任后,方可进班复课。

五、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xxxxx 村第二小学 2020 年 4 月 18 日 学校疫情报告流程图 学校疫情防治小组 组 长:

巴桑次仁 副组长:

索朗多布杰 成 员:

罗琼 拉琼 普罗杰 阿旺赤烈 桑布 政教处成员 后勤成员 全体班主任、辅导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124b56609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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