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05-01 04:06: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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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8年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

法律文秘专业(书记官方向)与法学专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二0一八年八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一)专业名称法律文秘专业(书记官方向)(高职)、法学专业(本科)

(二)专业代码:680502

二、招生对象与学制

(一)招生对象:具有本省高中学籍的毕业生

(二)学 制:全日制5年

三、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1、高职阶段的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掌握法律基础知识、速录、办公室实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获得书记员工作实务、亚伟速录、办公室实务的基本训练,能够在基层司法机关中从事书记官等法律辅助性工作或者办公文员、现场速记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技能型职业人才。

2、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政策,具有较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能力,能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工作要求,从事涉法实务工作,又能够在中等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本科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

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的素质、知识和能力:

1、素质结构

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以及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我学习的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细致严谨、严格保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有一定的社会交际能力,行为举止符合司法礼仪的要求。

2、知识结构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知识。

2)掌握书记官专业实践型人才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

3)熟悉各类诉讼程序

(4)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备法律职业者特有的法律思维方式。

(5)掌握司法机关书记官岗位所需的中文速录技知识、办公室实务知识、档案管理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

3、能力结构

1)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基本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具有完成书记官实务工作和其他涉法岗位工作的能力。

2)具备熟练运用亚伟中文速录机进行文字录入、整理的能力;具备运用计算机快速进行文字录入、整理的能力。

3)具备办公实务工作和司法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

4)具备运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能力。

四、职业面向

(一)就业岗位

本专业的职业岗位是以法院书记官为核心的、通过职业能力的拓展迁移连接而成的职业岗位群,核心岗位为司法机关中的书记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涉法辅助型岗位,拓展岗位为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办公文员和中文速录师岗位。

(二)职业证书

1、获取的证书名称

鼓励学生取得亚伟中文速录员资格证书和亚伟中文速录师资格证书。鼓励学生参与法律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学生取得汽车驾驶证。

2、达标要求以及主要配套课程

(三)毕业要求

1、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修读的学分数不少于180学分才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0学分(含专业公共基础课程46学分、公共选修课程4学分),专业基础课程68学分(含专业必修课程44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4学分),素质拓展类课程13学分(包括专业素质拓展课程9学分,人文素质拓展类课程4学分),专业技能课程21学分,实习实训课程6学分,实践课程22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特点

(一)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说明

遵循职业成长规律,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从分析专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为切入点,由此进行整体课程体系构建;从分析完成典型工作任务的各项职业能力与职业技能要求为切入点,搭建由职业素养培养、职业能力培养两大体系,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拓展三大平台构成的层次递进、相互衔接的“两体系三平台”模块化课程体系。(典型工作任务与对应的专业课程设置图见图1)

每一课程平台包含若干门课程,每门课程设若干个教学项目,教学内容按三年制高职到两年制本科递进式设计。采取任务驱动、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组织教学活动,既考虑到三年制高职学生的现实基础,又体现本科生的“厚基础、宽知识”的特点,帮助学生逐步实现由专业初学者向专业技能熟练者的职业成长。(课程设置图见图2)

典型工作任务与对应的专业课程设置图(图1)

课程设置图(图2):课程分为通识课程、专业课程、拓展课程三大类

(二)核心课程描述

1、专业基础课程

(1)《宪法学》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宪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领会和掌握中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及其具体规范内容,为学好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奠定坚实的基础。

(2)《法理学》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原理,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为法史学等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3)《刑法学(总论、分论)》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熟练掌握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原理分析实践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方法,并具备解决实践中常见犯罪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能力。

(4)《民法学(总论、分论)》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民法总论以及人身权、物权、债权、侵权行为等基本法律制度,使学生确立民法的法律意识,能够正确运用民法规范处理民事纠纷,具备对民事理论的认识能力和一定的民法实务操作能力。

(5)《刑事诉讼法》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各项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了解刑事诉讼实践情况,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今后的实践应用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

(6)《民事诉讼法》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掌握民事主管、管辖、当事人、财产保全、强制措施、证据等基本理论以及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同时树立程序公正理念。

(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理念,熟悉主要行政执法措施的程序和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具备一定的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案件的处理能力。

(8)《中国法制史》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加深对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打好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9)《国际法学》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与原理,初步了解有关国际法理论,构建一个基本的系统国际法框架,增强学习兴趣与主动性,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以及将所学国际法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国际社会中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加深他们对国际法适用性的认识和激励创新能力。

(10)《国际私法学》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11)《经济法》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包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主体、银行、财税、土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在强化经济法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着重将经济法理论与经济法制的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经济法理论水平和从事经济法实务的能力。

(12)《商法学》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现行的商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商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商事法律、法规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13)《国际经济法学》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掌握国际经济法所包括的主要法律制度;熟悉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培养其以法学的思维模式和角色意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2、专业技能课程

(1)《书记官速录技能》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亚伟中文速录方面的理论知识,尤其是经过操作技能训练,能够熟练地使用速录机进行语音信息采集,并具备较强的文本处理能力,录入速度达到行业要求的140——180字/分钟。

(2)《书记员工作实务》

该课程主要使学生掌握包括法院书记员概论、法院书记员的基本素质、法院书记员管理制度、人民法院工作常识等基本理论知识以及通过完成各种模拟任务,掌握包括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常见案件笔录的制作、常用司法文书写作、立卷与归档工作等实务技能,加深学生们对书记员职业的认识,为书记员实践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3、实习实训课

(1)法律诊所教育

该课程主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目的、以法律援助为手段,采用案件讨论、角色模拟、单独指导、在实践中学习等方式,在会见、咨询、事实调查、谈判、调解、法律文书写作、诉讼技巧等诸多方面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的能力,最终提高学生法律思维的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

该课程主要以若干典型个案为素材,从诉讼开始到诉讼终结由学生全程参与,由学生分别扮演诉讼中的不同角色,亲身体验、演练诉讼全过程,使学生熟悉各类案件的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并提升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演讲与口才

该课程主要通过观摩、感受演讲、辩论活动,分析研究演讲、辩论范例、开展演讲、辩论会活动等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快速反映能力。

(4)庭审记录综合实训

该课程通过挑选法庭审理笔录、辩护词、判决书等作为实训材料,强化学生对声码、韵码、略码以及音节码等的速录、普通键盘的快速输入以及文本的电子排版能力,通过强化训练,使学生的庭审录入速度达到或超过180字/分钟(亚伟)、140字/分钟。

六、教学进程与安排


课程设置

(一)通识教育课程安排表(50学分)

1、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设置一览表(46学分)

注: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影片或电视节目;考察少管所、戒毒所、旁听法庭审判等。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影片及电视节目等。

3.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开展大学生辩论赛、组织社会实践专题考察等。

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实践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学科专题学术报告会、社会实 践专题考察等。

2、公共选修课程(4学分

要求:有学生自愿选择学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具体课程名称不限,课程类别限于上述3类,总共修满4学分即可。

(二)专业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68学分)

(3)素质拓展类课程设置一览表13学分)

1、专业素质拓展课程设置一览表9学分)

2、人文素质拓展课程(选修)设置一览表(4学分)

(四)专业技能课程(必修)设置一览表(21学分)

(五)实习实训课程(必修)设置一览表(6学分)

(六)实践课程安排表(必修课)(22学分)

七、保障与措施

(一)教学设施保障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书记官专业自成立以来,学院便不断加大教学投入,购买、更新教学设施,以满足日常教学及人才培养需要。目前,海南师范大学拥有模拟法庭实验室1间,建筑面积150M2,主要用于进行模拟审判、司法文书写作、诉讼法实训活动;亚伟速录实验室1间,建筑面积150M2,速录机67台/套, 主要用于速录技能以及普通键盘输入技能训练;民商法实务实验室120M2,主要用于进行知识产权法实务、公司法实务实训活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现拥有速录实训室3间,速录机183台/套,建筑面积300M2,主要用于速录技能以及普通键盘输入技能训练;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速录实训室是目前海南省法检系统书记员培训的主要基地;模拟法庭1间,建筑面积560M2,主要用于模拟审判以及模拟庭审速录;文书档案实训室1间,建筑面积50M2,主要用于进行卷宗归档、档案管理实训活动。

(二)教学资源保障

1、加强校园数字化建设,网络共享型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成效显著。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书记官专业依托校园数字化信息平台,已经完成书记官专业共享型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建成了专业全体教师和学生的云空间建设平台,每位课程主讲教师都建立自己的云平台教学空间,将课程资源上网,并利用云教育平台开展教学。云教育平台的建设,有力地推动教学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此外,为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学院每年给学生每人花16元购买了一个“无上限云空间”,可以让学生DIY自己的个人主页,还能共享国内外高校的海量教学资源。“云空间”平台的建成为书记官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学院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是全面开展学生素质教育强有力的保证。

图书馆作为高校知识和信息的集散地,学生课外学习的重要场所,它与师资、教学设备并称为现代大学的三大支柱。目前,海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专业图书3.2万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图书馆全馆现有纸质图书达到286797册(生均72.57册)、报纸127种、期刊1140种,电子图书20万种。几年来,学院加大投入购置数字资源,现有7个电子资源数据库,除了1个超星电子图书外,共有12个专业数据库:北大法意网;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数据库、司法案例数据库;维普数据库:期刊全文数据库、考试资源系统;CNKI中国知网:期刊全文数据库、博士优秀硕士毕业论文数据库、全国重要报纸数据库、全国重要学术会议论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知识平台、视频库,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数据库,已基本形成传统文献与电子文献并重、具有政法特色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学院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是进一步全面开展学生素质教育强有力的保证。

3、实现双方院校间教学资源的共享。双方院校之间应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将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资源实行共享。一方面,合作学校的图书资料可以实行开放式管理,允许两校间学生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自由借阅、就坐阅览。另一方面,合作学校也可在整合和优化、实现校内资源共享的基础上,面向彼此开放亚伟速录等教学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的满负荷运转,避免教学资源的闲置浪费情况,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三师资队伍保障

专业建设的核心在于师资队伍的不断优化和提升。海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教师共有1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0人,讲师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有3人,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11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书记官专业现有专兼职教师21人,专任教师13人,兼职教师8人。专职教师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在读博士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有8人。3名教师具有高级速录师资格证书及速录师考评员资格;6名教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名教师具有高级法官证书,1名教师具有高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学能力较强、学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能够胜任现有专业课程的教学和指导学生的实训活动。

1、实行“行业、专业的双带头人”选聘制度。行业人士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形式灵活有效,产学研合作的管理平台已成型。书记官专业实行“行业、专业的双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办法,重点选聘在国内相关行业和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行业人员充实本专业的师资队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官处主任为本专业的带头人之一),以此带动行业兼职教师的人才引进的质量;行业全方位参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与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从海南省25家检法系统聘请兼职教师参与专业的教学活动,并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书记官专业教学资源库,为书记官专业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实现终身学习搭建公共平台。“校企互通、专兼结合、双带头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较好的适应了本专业课程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等教学要求。

2、实行高校间教师的互聘制度。打破教师一校所有制和只能为本校服务的旧体制和旧观念,实行高校间教师的互聘制度,积极建立教师人才资源共享机制。高校之间可互聘名师名家授课,开设讲座,每学期至少2门专业核心课程聘请海南师范大学副教授以上教师主讲;进行骨干教师教学交流,提倡教有余力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跨校授课,并由聘请学校按授课时数发放酬金;充分发挥离退休高水平教师的作用,聘请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名师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发挥他们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其待遇可等同在岗教师;鼓励高校之间互派访问,进行学术交流。(具体参见《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校教师互聘管理办法》)

(四)教学管理

建立由教学过程设计与管理、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成的教学管理模式。通过教学类文件及教学标准的制定,扎实做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措施和监控手段,形成有效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业绩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体系。通过教学工作的流程化和标准化,以教学过程管理为主线,构建教学过程的“全面、全员、全程”质量保障体系。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各类教学文件齐全规范,建立教学档案库,各项教学资料和管理制度有专人进行管理。

2、各个教学环节都有相应的教学规章制度约束。

3、建立教学小组和课程负责人制度。根据教学模块方向,建立若干教学小组,教学法研究、教学任务分配等工作在小组内进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其课程的教材选用、内容的更新、考试出题、统一阅卷等工作,确保课程的教学质量。

4、建立办学评估体系、质量监控体系、教师奖惩体系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

此外,校园数字化建设在推进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教学管理软件已经实际应用于排课、学籍管理、教室管理、成绩查询和课程的查询、教师的听评课评价中;学生管理软件已经实际应用到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的管理、入党管理、辅导员工作常态化管理中。

(五)顶岗实习管理

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综合训练与考核的重要环节。目前,海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书记官专业共拥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27个,现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实现任务化、课程化顶岗实习以及学生的就业构建了良好的平台。

根据“3+2”分段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生的顶岗实习分别安排在高职书记官专业第五、六学期以及本科法学专业的第九、十学期。在顶岗实习期间,校内负责安排专任教师、行负责安排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真案真做”。通过这种模式,既和行业形成了紧密结合,又使学生掌握相应岗位的技能,提高岗位职业技能能力。

1、顶岗实习教师的管理: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该专业的职业特点,有一定的实践教学能力,科学合理的编写实习指导书,实习任务要恰当,实践教学项目符合岗位技能要求。

实践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逐项安排学生完成任务,加强检查和个别指导工作,全面达到实习目标。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还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积极做好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工作,经常征求实习单位的意见,及时处理实习中的各种问题。

实习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指导教师会议,统一要求,征求意见,解决问题。每一个阶段结束后,应召开组长会议和全体学生会议,讲评实践教学情况,表彰好人好事,指出存在的问题,妥善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好下一阶段的实习任务。

2、学生管理:省内实习按常规要求去做。结合就业到外地实习的学生要提前向系里提出申请,并附实习接收单位加盖公章的接收证明,系部与指导教师协商后,学生与系(部)签订安全责任书、领取系(部)实习介绍信、实习任务指导书到实习单位实习,实习期间要每周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

学生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行业部门及教师管理,认真作好实习周记。实习结束后带实习单位鉴定、实习周记按规定时间内返校。

3、实习阶段的管理

(1)顶岗实习动员阶段:实习带队教师确定实习单位后要认真组织并做好动员工作,使学生明确目标、程序与要求等。

(2)实习期间:系领导和督导人员应经常组织检查指导教师与学生工作情况,系部成立由系领导牵头、专业带头人组成的综合检查组,深入现场不定期抽查,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3)成绩评定阶段:组织顶岗实习答辩。成绩由答辩情况、实习单位鉴定、实习出勤情况及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实习周记五部分组成,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六)校企合作制度

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把握好校企合作双方的共赢点,建立互惠双赢的利益保障机制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与管理机制,是校企合作长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1、建立“院、系、专业”三级校企合作管理体制。

为了保证校企合作工作的顺利推进,学校内部建立了院、系以及专业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校企合作管理体制,成立了院校企合作办公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校企合作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寻找专业与行业发展的利益共同点,在学院已有的《专业校企合作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校企合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对校企双方的责权利明确约定,有效保障互惠双赢。(校企互惠分析图见图3)

校企互惠分析图(图3)

3、建立优势互补的资源共享机制。专业提供场地,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完善实习实训的运行机制,共同制定《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学生实习手册》等,为学生实训和行业部门业务培训提供条件;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运行机制,专业的师资力量、教室、实训室、院图书馆等教学资源为行业部门的培训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双赢。

(七)质量监控保障

建立科学的质量监控体系,是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1、建立定期的教学检查制度。定期教学检查是指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的常规性教学检查工作。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的形式,可以较全面了解教师以及学生学习状况。

2、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加强对教学秩序的管理。为促使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聘请资深教授或教学管理专家担任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督导组成员会同学院教务处、各系主任、专业带头人积极深入课堂、实训室或实习场所听课,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并向学院及时反映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参与学院教学检查、教学改革等相关教学活动,为学院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

学院在每一个中队均设置一名学生信息员,通过信息员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教学信息,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监控提供参考依据。每学期系部组织学生信息员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座谈会,对座谈会上反映教学有问题的教师,系部会同督导组成员对教师开展“诊断式听课”,并对教师给予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4、建立定期教学工作研讨制度。定期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任课教师针对专业的实际情况,交流教学经验,探讨学生的特点及教学方法的改进、深入研究教学内容实训大,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提供了切实的保证。

5、严格考试制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命题以及阅卷工作,严格按照试卷命题要求出卷,遵循以能力考核为主线的理念,加大能力考核内容

6、建立教学事故认定制度。为了保证教学秩序,学院制定了《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将教学事故分成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给予不同的处理。

7、建立教学工作全面考核制度。为保证师资质量,学院对所有专兼职教师建立了教师业务档案。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多层次听课、学生成绩等多方面的反馈信息,对教师进行全面的考核,作为年度先进个人、教学优秀奖、职称晋升等方面依据。对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对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其作为教学评价跟踪对象。

八、建议与说明

(一)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组织形式建议

(二)教学评价、考核建议

建立“双证”融通,行业积极参与的教学评价模式。

探索专业技能课程,尤其是书记官速录技能课的新的考核标准。改变以往以书面测试、校内测试、理论考试为主的考试形式,建立以“重视日常项目考核、立足职业岗位考核、结合职业资格考核”为原则的创新式高职特色的考试制度。通过日常教学中的闯关晋级,采取模拟工作任务、分组对抗等阶段性考核的考核方式,以灵活多样、形式丰富的考核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

在专业基础课程的考核上,一方面坚持以实际操作考核为主,理论知识考核为辅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法律服务技能的掌握情况;另一方面坚持以分散考核为主、集中考核为辅的方式,主要根据学生在平时实训和模拟演练时的表现,来给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另外,在评价主体的设定上,要以行业专家为主进行评价。还可让学生成为评价主体,以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教学主体意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128179786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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