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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讲话稿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以及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州教育党工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党工委成员专题学习了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分析研究教育系统贯彻意见。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贵鹏同志稍后还要作讲话,请大家务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7年,在州委、州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纪委和教育部门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全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建设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得到强化,责任落实更加到位,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巡察整改成效明显,监督执纪更加有力,能力建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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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提升,全州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教风学风持续好转,深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抓实教育,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我为全局干部职工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为局机关干部职工上专题党课,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精神。二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从教教育。围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使党内法规入心入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坚持“德才兼备、群众认可,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直属学校校长、党(总)支部书记、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大理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以案论纪,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原则,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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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始终以敢抓敢管、实抓严管的态度,健全制度、明确规矩、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一是完善了《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党工委、党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落实措施和责任追究,不断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召开全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教育工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印发了《大理州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科室及学校的责任,同时党工委书记与党工委委员及直属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工委委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组织开展对州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在全系统内通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督查,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五是认真开展述廉述责。州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向州纪委进行了报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在年终考核时对一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廉述责,各级领导干部的履职意识和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正风肃纪,教育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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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对教育系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大宣传教育和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检查力度。二是坚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免费入学的规定,依法组织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三是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检查,认真组织春秋两季学期教育收费大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幼儿园200多所,发放问卷调查表400多份。对教育收费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收费行为。四是按照中央和省的相关政策要求,及时足额拔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两免一补资金、营养餐资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充分利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按时发布教育民生资金下达、发放和使用情况,对各项教育惠民资金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五是制定了《大理州教育系统师德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教师学习、师德测评、师德考核等制度,建立了师德师风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在新形势下,对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风险防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全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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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权利和责任相统一。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对涉及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充分酝酿、广泛征询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班子成员对涉及财务、人事、学校建设、公务接待、项目安排等科室的负责人和所联系学校的党政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提醒教育,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前,形成干部监管长效机制。五是加强局机关和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把局机关、州属学校主要负责任人和掌握人事、审批、监管等权利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按照廉政风险内容与工作职责对应,个人廉政风险内容与单位廉政风险内容对应,廉政风险内容与廉政措施对应的要求,进一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共查找风险点123个,结合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共制定防控措施156条,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五)专项整治,“不敢腐”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是认真开展了“令不行、禁不止”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和工作目标,重点整治津补贴不规范,滥发钱物;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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