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0 14:14: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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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攀枝花市东区等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批复》(X府函〔X125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推进X县、X县、X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X135号)和《中共X市委编委关于同意X县设立行政审批局的批复》(X编发〔X46号)精神,设立X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不再保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将其承担的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编办,其他职能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二)按照《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划转行政许可事项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X委发〔X37号)精神,将县粮食局、县发改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文新广局、县体育局、县安监局和县防震减灾局等20个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部分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牵头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创新和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行政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全县规范服务型政府(机关)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七)负责96196政务服务热线电话的受理、转接等工作;负责省行政效能监督投诉热线96960的受理、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负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的承接办件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行政审批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接待、信访、提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务、人事、纪检、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审批事项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和前置条件进行梳理、研究,指导各股室依法进行审批;负责对接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联系县级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效衔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三)经济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名称预先核算(含网站名称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集团登记等方面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

(四)建设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经信、安监、交通运输、住建、防震减灾等方面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

(五)综合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务、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方面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

(六)社会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食药监、教育、粮食、民宗、人社、卫计、财政、体育、文新广、民政等方面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县委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县行政审批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按县委规定配备。

核定工勤人员编制(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262ef4c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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