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作者:来源:《文萃报·周二版》2019年第20期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一个20多年前已经被判处死刑的人是如何“死里逃生”后又再涉黑被抓的?
“恶行累累”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行奸污了一名女学生。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说:“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该报道写道,当时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保护费”。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几名同伙分别获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变身“李林宸”
2012年底,昆明人陆果(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李林宸”的人,准备合作经营酒吧。陆果说,听说李林宸“政府这块儿比较熟,办证什么都比较容易”。2013年5月7日,二人合作经营的M2(咪兔)酒吧在昆明昆都正式开业。李林宸主管酒吧经营,而陆果负责酒吧的财务事宜。每隔一段时间,陆果要给李林宸分红转账。到了2016年,李林宸的银行卡忽然变成了孙小果的,“当时他所有的银行卡名字都是李林宸,后面他的卡就全部改回孙小果”。至于为何发生这种更改,陆果称“不方便去问”。陆果对记者说,他通过这件事才“突然知道”李林宸就是孫小果,后来陆续听说了一些孙小果的旧事,但没有过多打听,“当时我想的是既然坐牢都出来了,肯定是以前的事情都处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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