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深市停复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9 01:49: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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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停复牌公告
【篇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2016527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标准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业务,提高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
一、上市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应当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未有明确规定的,公司可以以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本所视情况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事宜。
二、上市公司在筹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和签订重大合同等〕过程中,应当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公平地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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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维护证券交易连续性,审慎判断停牌时间,不得以申请停牌代替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保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
三、上市公司在筹划相关事项过程中,应当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停牌的情况下分阶段披露所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持续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难以按照前款规定分阶段披露所筹划事项,确有需要申请停牌的,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时间过长,不得滥用停牌损害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
四、为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及时开展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协助公司尽快完成各项筹划工作。
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公司或者相关方聘请保荐机构、财务参谋等中介机构,对公司股票停牌事由和停牌时间是否合理、重大事项的终止原因是否属实等事项发表意见,并对外披露。
五、上市公司申请停牌的,应当尽量在非交易时间办理,并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经公司盖章的停牌申请〔含首次停牌申请和原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申请〕;
〔二〕关于停牌的公告;
〔三〕筹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书〔如适用〕; 〔四〕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上市公司申请停牌的,停牌申请和停牌公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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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26a3aacbc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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