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商银行,自杀-实用word文档(9页)

发布时间:2019-04-24 07:03: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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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自杀

篇一:上海银监罚单,缘起卡奴全家自杀事件

文/姚博 卡奴一家烧炭自杀 据《东方早报》报道,201X年6月4日,上海市虹口区光中五村一家三口被警方发现在屋内烧碳自杀,花甲之龄的父母和25岁的儿子无一幸免,经过初步勘查排除他杀。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一份死亡女性的遗书,死因疑为信用卡透支导致自杀。 当天下午13时左右,上海警方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接到了姐姐发来的快递,里面是一封遗书,遗书上称无力偿还信用卡大额欠款,透露了要自杀的意图。报警人收到快递后立即赶到姐姐家,叫门一直无人回应,立刻报了警。随后,四五辆警车和120急救车赶到事发现场。相关人员破门而入,发现一家三口均已身亡,屋内有一个烧过的碳盆。经现场进一步勘查,三名死者都是一氧化碳吸入过量死亡,系自杀,排出他杀。死者分别为父亲张某69岁、母亲林某62岁、儿子张某25岁,均为本市人。 据张某的邻居说,老两口已经退休,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几年前拿了拆迁款就一直租住在这里,没有买房子。母亲把拆迁款用来炒期货损失不少,随后让儿子用信用卡的钱继续投资,谁知越陷越深,最终无力偿还。报警人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查询后发现,母亲和儿子持有10家银行的19张信用卡,总额度52万元,已透支使用49.2万元,处于逾期未还状态。 这个家庭悲剧令人扼腕痛心。银行法资深专业律师瞿丽红认为:“这家人的信用卡总额度为52万元,透支使用了49.2万元。根据两高关于信用卡的司法解释,这个额度属于恶意透支范围,且数额巨大,应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可能被判5~10年有期徒刑并承担5万~ 50万元罚金。另外,由于涉及信用卡诈骗罪,银行可能还要追究卡用户的民事责任。所以,这家人既面临着银行高额罚息的民事赔偿,还有5~ 10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再加上在期货市场上可能还有更大一笔无法偿还的欠额,因此导致这家人在绝望中选择了自杀。” 七家银行被罚款240万元 这个家庭悲剧发生后,上海银监局针对这个家庭中的两名多张信用卡持卡人——母亲和儿子的信用卡发卡行的相关业务进行了检查。 201X年11月14日,上海银监局对外发布消息称,通过对辖区内信用卡业务专项检查,决定对辖区内七家商业银行作出2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因是这七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在给这个家庭中母亲林某和儿子张某发放信用卡时,存在不同程度的没有按规定审查资料、确定授信额度、过度授信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异常交易等违规行为。这七家银行包括六家中资行和一家外资行,分别为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花旗银行(中国)。其中,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和花旗银行四家银行各被罚款30万元,浦发银行被罚款20万元,民生银行和中国银行各被罚款50万元。 这七家银行最早的违规行为可追溯到201X年,在违规行为说明中,未按规定审查资料和确定授信额度以及异常交易管控不力的出现频率最高。上海银监局还提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六条监管要求,其中包括完善授信管理机制、倡导按需授信理念、加强调升固定授信额度和核给临时授信额度管理、审慎处理持卡人频繁上调临时授信额度的申请。 被罚的七家银行存在哪些违规行为呢? 瞿丽红认为这七家银行的违规行为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银行存在没有按规定审查资料的违规行为。如儿子张某于201X年12月向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信用卡,但该中心未对其工作收入进行严格核实,也未对其已有多家银行高额授信的情况从严审核,于201X年1月向其核发额度为人民币7万元的信用卡;其他几家银行最少的也给核发了1.5万元的额度。上海银监局认为,七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存在没有按规定审查资料的违规行为。“按规定审查资料”是中国人民银行早在1999年1月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内容。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授信首先要根据客户的资产负债水平、偿还能力、偿债水平包括工资收入、资金来源进行审查,不审查就属于违规行为。审查包括对身份证明、工资证明、固定资产证明的审查。这不仅是授信的审查,而且也是额度的审查,即根据不同的资产负债水平、偿还能力、偿债水平应该给予不同的额度。另外,这七家银行也没有进行刚性的信用额度扣减、信用的及时调节。这两个方面的过错责任是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的。 第二,银行存在过度授信的违规行为。授信审查

后接着就是额度给予,即银行应该根据申请人资产的真实情况谨慎地授予卡用户一定的信用额度。银监会在审查中发现,这七家银行因为没有对张某和林某的真实资产情况进行审查,所以给予两人过度的授信额度。 银行违规发卡的风险与危害 财经媒体人韩澄宇认为,银监会的处罚非常必要。过度授信是目前银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过度授信的风险与危害也愈演愈烈。 韩澄宇说:“信用卡产业在国内被视为朝阳产业。各家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忙于跑马圈地、大量发卡。到目前为止,整个中国已经发了3.9亿张信用卡,其中拥有10张卡以上的人占2.3%,这导致大量僵尸卡的存在和信用卡套现行为屡见不鲜。201X年6月发布的信用卡白皮书中显示,21%的信用卡用户承认参与过信用卡套现。上海这个家庭悲剧导致银行第一次由于违反审慎原则不当发卡被严厉处罚,这对于银行是一个警示。同时也提醒我们信用危机正在加大,尤其最近又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很多人用信用卡做网贷,这边贷出钱来那边就投入做p2p(指对等网络)。万一崩盘,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这个家庭悲剧为所有行业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如果你再粗放式经营,再野蛮式增长,恐怕就不是罚240万元了。” 银行擅自违规降低审查门槛的做法,类似于站在路边,谁借钱都给——不管对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程度。在银行内部管理中,银行的业务和信用卡业务是两个体系。也正因此,信用卡中心为了自身利益和指标不断追求扩张,在销售过程中忽视了审慎经营的原则和义务。 瞿丽红介绍说:“其实,银监会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接二连三地发了一些银行业的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这个家庭的极端自杀行为,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银监会才出面用行政手段调查处罚,可以说是为了杀一儆百。 韩澄宇表示,如果滥发信用卡的行为得不到遏制,会造成全社会的信用卡危机,甚至会造成经济膨胀,滋生针对信用卡的犯罪。银行违规操作的做法是愚蠢的,是害人害己的短视行为。

篇二:给中央驻工行巡视组的一封信

给中央驻工行巡视组的一封信 (201X-05-12 23: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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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市分行买断工龄员工的再次申诉

中央驻工行巡视组的领导们:

我们是工商银行绵阳市分行300多名“自谋职业”员工,恳请你们为我们这批弱势群体作主,强烈要求严惩工商银行违反《劳动法》、违反国家政策,采取威逼利诱、欺诈、胁迫员工“自愿自谋职业”的违法行为。

从201X年开始,中国工商银行假借改革之名,为了甩掉包袱(呆坏账和老职工)毫无人性的把我们10多万正式职工推向社会,我们大多有二十多年工龄,进入社会后是文凭偏低,年龄偏大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在中国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不健全的国情下,造成了我们目前上不能孝敬父母,下无力抚育子女,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在逐渐丧失。买断工龄后,我们的经济来源被彻底断绝,造成了很多家庭夫妻不合睦,部分家庭夫妻离异,个别心理脆弱者受失业、疾病、生活艰难、子女升学、就业等压力影响而忧郁成疾,或疯或死,谁得癌症、精神病、谁自杀、病亡等成了我们相互间传递得最多的坏消息,面对这样凄惨的生活和命运,我们清醒了,我们不得不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需要找原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生存现状,解决我们的生活困难,但是,就连这宪法赋予我们公民的最起码的权利也遭到工商银行的无理、无情剥夺。

一、工商银行与职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 是违反《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部(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这两条规定,主要是国家考虑到是企业转制过程中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对工作时间较长、年龄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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