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美好生活应从寻找生活真相开始
唐魁玉
【期刊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7(019)006
【总页数】3
人皆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这是一种值得尊重的人性目标。从古代希腊哲学家那里我们知道,所谓美好生活就是幸福生活。或者说,它是人类作为生命、行为和社会主体所追求的某种良性的、理想的状态。换句话说,现代国家和政府都有责任带领人们迈向幸福生活的道路。同样,这也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之一。在当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牢牢把握住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便是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精神的主旨。
诚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且还就保障民生等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他是一位说话办事都很实在的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每次讲话都能直指人心。他曾指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一个也不要掉队”,“小康小康,关键看老乡”。他还特别强调指出,“我们要实现的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为了在若干年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理想,执政党的努力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和满足感。我们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标准,就是率领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就目前而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层次向往主要表现在:“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上述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无疑对我们深刻理解美好生活的本质和时代特征,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价值。
众所周知,我们的国家经过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国家能力和人民生活都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跟世界上一些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人民的社会福利水平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变为实实在在的创造行动。要使人民了解这样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就是人类历史上的任何美好生活、幸福生活都是辛勤劳动和勇于创造的果实。世上从来没有天赐的美好生活,“等靠要”也换不来国人持久的幸福生活。王雅林教授在《回家的路:重回生活的社会》一书中从“生活论”出发,将“创造美好生活”视为理论创新和学科话语体系建构的终极实践目标,这分明是关注社会事实或社会真相的学术态度。同时,也显示出一位社会学者强烈的职业抱负和社会使命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4c6c3f0d2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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