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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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需要什么样的教师
附件1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说明
一、学分认定组织管理
1.市级和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在职专任教师及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登记工作。
2.教师任职学校(单位负责审核认定本校(单位)教师校本研修学时、学分,并对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学时、学分进行初审。
二、学分登记范围及认定标准
教师培训活动包括:(1)集中培训;(2)远程培训;(3)校本研修。 (一)集中培训登记范围及标准
认定要求

集中、远程培训项目
(证明材料)
学分认定标准
1)有明确学时学分的: 按学分证明或结业证书认定;
结业证书或学分证明
2)未明确学时只明确天数的: 按每天8学时计算学分。 省级及以上2学时1学分,
县级及以上1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
页脚内容1

新形势需要什么样的教师
市级3学时1学分, 县级4学时1学分。
承担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主讲2
培训主讲教
相关证明材料
任务,分别按培训学时的4倍、3倍、2倍计算学时,参照集中培训学分折算认定学分。
3
学历提升教
录取通知书、单科合格证
每门课程2学分
4
专业技能培
通用的等级证书
每项计3学分
5
县级以上校园长培训班
结业证书 每期15学分
6 企业实践 相关证明 实践6个月,计60学分
(二)远程培训登记范围及标准
认定要求

集中、远程培训项目
(证明材料)
学分认定标准
县级及以上教1
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远程培训
结业证书或学分证明
1)有明确学时学分的: 按学分证明或结业证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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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需要什么样的教师
2)未明确学时只明确天数的: 按每天8学时、4学时计1学分认定;
3)未明确学分只明确学时的: 按培训教学计划每3学时1学分。
(三)校本研修登记范围及标准

校本研修项
认定要求(证明材学分认定标准
料)
得学
高可学校培训活
1
(须在行政教育部门备案)
备案的培训计划、每半天(或4学时)计培训记录及教师参训心得体会
0.5学分
学分/
3
42
集体备课、评课等研修活动
活动记录、研讨发言或心得体会
每半天(或4学时)计0.5学分
学分/
3
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结题)
课题立项通知、结省级及以上课题6学分
题证书及成果资料
6学分页脚内容3

新形势需要什么样的教师
市级课题4学分 县级课题2学分
/
1)竞赛类: 省级及以上6学分; 市级4学分;
县级及以上教学4
技能竞赛获奖;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
国家级6学分; 省级4学分; 市级2学分。
获奖证书;相关证
县级2学分。 2)指导类
6学分/
1)发表类
市级以上国内外公论文发表
5
论文评比
开发行的学术性的刊物市级刊物发表3学分;
原件;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的获奖证书
出版专著4/万字。 2)评比类
省级及以上奖励5学分/
省级刊物发表5学分;
5页脚内容4

新形势需要什么样的教师
分;市级一等奖3学分;
市级表彰论文2学分。
26
青年教师培养活动
学校安排、学期计师徒同分,每年2学分
学分划、培养成果等
/
公开课、示范等教学展示活7
课、
学校安排、教案、每次活动计1学分
其他证明材料
3学分/
微课题研究、教学案8
教学反思、例等
每篇1学分(600字以文字成果
上)
5学分/
9
职业技能训考核合格

每项3学分

10
依据本校实际,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学校安排的校本研修活动。
三、培训学分认定要求
1.培训学分报备:组织教师培训须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批准的教师培训院校(机构按培训计划)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批准的教师培训院校(机构)举办的培训,不列入学分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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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学分完成要求:每位教师每年至少完成培训学分16学分,其中校本研修10学分,集中学分6学分;五年一周期至少完成培训学分120学分(年均学分24学分),其中校本研修50学分,集中、远程培训学分70学分(集中培训学分至少30分)。
四、学分登记程序
1.学分登记认定时间:每年1月——2月。
2.送审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检查、审核本单位教师学分。
3.送审单位要认真核查教师的《年度培训学分登记表》,核查培训项目与相关学分证明材料(原件)是否对应,并统计培训学时、学分。
4.送审单位要将整理好的《年度培训学分登记表》、《培训学分登记证书》、《教师培训学分汇总表》按“教师培训证书编号” 顺序排列上报,其中《教师培训学分汇总表》还需报电子版。
5.经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机构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打印一份给送审单位存档。
6.送审单位要将本单位教师年度培训学分审核结果给予公布,并将《年度培训学分登记表》存档备查。
五、学分登记说明
1.如审核中发现送审教师学分有弄虚作假的,其当年培训学分登记为零。同时,不能参加次年度各类评优选模、晋升及职称评审等。
2.《培训学分登记证书》中的“合计:学时、学分”一栏,由培训学分审核登记机构登记(各单位不要直接登记到证书上)。
3.同一活动,同一成果只记学分最高的一次。
4.教师参加培训获得学分如超过本年度规定学分量,超出部分在本培训周期内有效。 5.参加组织安排支教的教师,凭支教文件每学期认定集中培训学分7学分。

6.因产假、病假等原因无法完成培训学分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凭相关材料到教师培训学分机构审核备案,可按请假时间减免培训学分,每月减免校本、集中培训学分各1学分(每学年至多可减免校本培训学分10学分,集中学分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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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5008888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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