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8-10-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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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孙科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8年第01
烟台龙口市通过近年努力,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此过程中总结出的一些有益经验,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改革的现实需求
一是多头执法、执法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力量分散。从调研基层反馈实情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执法机构职责界定不清、分工不明、执法重叠、重复执法。例如道路撒漏问题,城管、交通、环保多个部门都有行政执法权,易出现九龙治水的局面;其次是权力与责任相互脱节、出现监管空白。行政执法一旦同部门利益挂钩,费力大、获利小的棘手行政执法事项被当作包袱互相推诿,谁都不爱管,有了好处就上、没有好处就让;再次是各管一摊、力量分散,形不成执法合力。执法层级混乱,执法力量像撒豆子一样分布不均,冷热不重天,部分领域执法压力过大,基层人员疲于奔命、叫苦不迭。总体来看,权责不明确,机构不合理,队伍多而杂,整体效率差,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争着管的一窝蜂、推着管的打太极,说明我们基层行政执法从制度设计到机构设置都不够科学。
二是随意执法、执法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管理松散。基层执法队伍人员构成复杂,从事执法工作的既有行政人员、又有事业人员,还包括招聘类辅助人员,水平良莠不齐:首先是执法随意、素质不高。例如在城管方面,有些执法人员重管理、轻服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其次是标准不统一,能力欠缺。一些执法人员未受专业系统业务培训,外行人执法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标准蹩脚欠缺、矛盾打架的情况也饱受诟病。例如碰到一些复杂的执法问题时,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明确的执法标准,存在执法随意性,被执行人看待执法结果往往是撞大运认倒霉,有失公允性。再次是管理松散、形象不佳。执法队伍性质多样,既有某个管理机关内设科室、又有下属事业单位、多家管理机构的多支队伍,各自为战,个别执法人员不尽责、不履责、乱管理、乱处理,影响了执法队伍总体形象。
三是孤立执法、执法链条零散、衔接不畅、监管缺位。行政执法监管领域众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由于协调配合机制的缺乏,执法变成了零散的孤岛:首先是罚缴收支不明晰,部分征、管、查罚没入制度不规范,财政、审计、监察各种有效力量未纳入到整体行政执法过程,易出现因利益而将罚没同部门收入直接或变相挂钩,影响执法公正透明。其次是执法与司法刑事脱节导致监管碎片化。在执法案件复杂性超出行政执法的范畴,与司法刑事信息链接渠道迟滞得不到贯通式司法保障,法律的采用、法规的采信、政策的解读缺乏指导和解读时,会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再次是总体协调机制的缺位导致执法矛盾时,神仙斗法在所难免,最终的结果就是责任追究不严格、工作衔接不顺畅、人员奖惩不科学,影响了执法效能、挫伤了执法积极性。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4ee9b3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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