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申报单№
16岁(含)以上人员需填写本申报单。
请在相应的方框中用《X》标注所选择项目。
在乌兹别克斯坦期间请妥善保存本申报单。
1.个人资料
姓 名
出生日期: 性别:男□ 女□
日 月 年
护照号码 长期居住国 国籍
是否有未达16周岁年龄的儿童随本人一起来乌 □ □ 人数
是 否
2.出入境: 入境□ 出境□
出发国 目的国
3.旅行目的:
公务□ 学习□ 工 作□ 旅游□
探亲□ 就医□ 长期居留□ 商务□
4. 是否有托运行李: 有 □ 无 □
5.携带乌兹别克斯坦货币现金、外汇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及宝石制品的信息:
贵金属、宝石制品
6.商品及交通工具信息
交通工具:
车牌号 品牌、型号
填表须知
申报单上填写的信息系向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带入或从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带出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货币、外汇现金及其他有价证券、贵金属和宝石制品,以及商品和交通工具的依据。
1.禁止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商品清单:
1)麻醉品、精神类药物及其前体。
2)涉嫌颠覆国家和社会制度,破坏国家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国家主权,鼓吹战争、恐怖、暴力、残酷、民族极端和宗教仇恨、分裂主义、原教旨主义、种族主义及其衍生思想(如反犹太主义、法西斯主义)的印刷品、手稿、印刷铜版、图片、照片、胶片、影视、视频、音频、录音,以及含有色情内容的资料。
3)便携式激光发射器。
4)易燃易爆物品。
5)无人驾驶飞行器。
2.禁止带出乌兹别克斯坦境的商品清单:
1)麻醉品、精神类药物及其前体。
2)种子(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大米、玉米、荞麦),面点(不包括:糕点、馅饼、自制饼干)、面粉、米粒、牲畜、禽类、肉类和肉制类副食品、禽类副食品、糖、植物油、皮革原料(包括非标准原料)、毛皮原料(含卡拉库里羔皮,包括非标准的)、废旧有色金属制品及废料,用作缫丝原料(未抽丝)的蚕茧,废丝(包括不能缫丝的蚕茧、茧丝废料和缫丝后脚渣)、对苯二酸聚乙烯残渣、废料和边角料,以及依法禁止运出乌兹别克斯坦的生物体。
3.需授权机构出具许可证的商品清单:
武器,弹药,动、植物体,无线电设备和高频设备,文物和艺术品(画,雕塑,传统民间艺术手工艺品等)。上述物品经过乌兹别克斯坦海关要出示授权机构开出的许可证,并必须在申报单上申报。
4.携带乌兹别克斯坦货币现金出入海关须知:
乌兹别克斯坦长期和非长期居民在出入乌兹别克斯坦国境时携带超过最低工资5倍的乌兹别克斯坦货币现金需填写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乌兹别克斯坦长期和非长期居民允许携带不超过最低工资50倍的乌兹别克斯坦货币现金。
5.携带外币现金出入海关须知:
乌兹别克斯坦长期和非长期居民在出入乌兹别克斯坦国境时无论携带多少外币现金均需向海关申报。
非长期居民出境时携带的外币现金数量不得超过入境时申报单上填写的数量。
6.长期居民和非长期居民出入乌兹别克斯坦国境的免税额度:
乌兹别克斯坦长期居民和非长期居民带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私人物品免税额度为:
10美元—对于从与乌兹别克斯坦接壤的国家(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土库曼斯坦)带入的消费品;
1000美元—对于从与乌兹别克斯坦不接壤的国家带入的非商业用途的商品;
如果带出乌兹别克斯坦国境的非商业用途的商品价值未超过1000美元可以免税,但需填写本申报单第6条;如果带出乌兹别克斯坦国境的商品价值超过1000美元,必须办理货物出口海关申报手续。
填写须知第1、2、3项所列商品信息,以及超过免税额度的商品均应填写申报单第6项进行申报。
乌兹别克斯坦货币,外汇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和宝石制品,以及本申报单第5、6项填写不下的商品信息,可在另外一张同样的申报单中补充填写第5、6项,第1至4项不用再填报。
本人声明所填报内容均为事实,如有虚假,愿按乌兹别克斯坦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日 月 年 申报人:XXX (签名)
海关签章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acea3f3e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41.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