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03 16:52: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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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应用深化和服务推广逐步完善线上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积聚中关村各类服务资源,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使各类服务资源在政府有效监管下,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服务的接入和优化,实现资源有效对接、数据开放共享与服务融合提升,促进平台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持续发展,根据《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建设目标与建设模式

第二条 搭建中关村双创平台,整合分散在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机构的数据与服务资源,打造中关村服务的集中窗口,推动创新创业服务要素聚集融合

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采用“政府引导监管、企业建设运营、各方共同参与”的模式,遵循“开放、共享、融合”的原则以服务创新创业为使命,以优化服务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满足多元、融合、主动、一站式的企业服务需求,逐步构建和完善“网上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第四条 由平台运营商投资建设中关村双创平台,中关村管委会将平台的运营权授予平台运营商,平台运营商按市场规则对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源,多方共同参与建设平台服务内容。

组织机构与各方职责

第五条 成立平台建设专家委员会,聘请行业内相关专家组成。中关村管委会委派行业专家参与组建,负责对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并实施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

第六条 中关村管委会职责

(一)负责授权平台建设和运营方使用中关村域名和品牌,并对平台运营进行监管(具体授权内容见附件三)。制定年度评价指标,年度评价不达标时,管委会有权收回平台运营

(二)负责监督指导平台运营商建立规范的服务规则,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平台运营商按规则、规范和标准流程提供服务。

(三)负责提出平台运营的监管要求,制定平台监管方案(具体监管内容见附件一),包括服务质量、服务准入、退出、评价等监管机制。

(四)负责提出平台主要考核指标与购买服务标准相关标准见附件二),引导和监督平台运营商、服务商按规则和标准提供服务,实现政府有效监管。

(五)负责推动委办局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数据资源共享,利用融合数据中心等智慧中关村建设成果向运营商和服务商提供数据、资源支撑,积极推动平台开展资源对接工作,帮助平台对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优质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向平台运营提供经费支持。

(六)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促进政务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搭载等方式对平台运营进行支持、引导与监管。

平台建设和运营商职责

(一)投资建设中关村双创平台,组建专业化团队进行平台开发和资源对接。

(二)按照指标要求实现平台各项功能,满足各类用户服务的需要。

(三)对接第三方服务资源和服务平台,满足指标体系中规定的数量要求。

(四)构建面向企业、个人用户与平台服务商的综合服务体系,包括服务团队、保障机制和有效的服务渠道。

(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隐私保护要求,合理使用平台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确保平台数据的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

(六)接受用户、政府部门与服务商的评价与监督,制定服务准入、退出及评价规则,保证平台健康运行

(七)接受中关村管委会的监管,按既定规则和标准提供服务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年度评价不达标时,管委会有权收回平台运营授权。

(八)成立专门运营公司,持续投入人力资源和资金保障,不断优化平台性能和资源整合能力,保证平台可持续发展。

(九)积极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用户需求完善各自的服务,及时跟进反馈,做好与服务供应商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服务提供商不断优化服务。

平台建设内容及主要功能

基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智慧中关村”一期建设成果通过服务调度总线、各类公共服务组件、访问控制与授权等基础性服务,为平台的各类应用和服务提供安全、可靠、可调度、可管理的基础支撑,实现与“智慧中关村”现有系统的有效对接

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创新创业主体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设计创业服务、企业服务、政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并根据需求对接已有的各类服务平台和服务资源,提供涵盖人才、金融、技术、空间、政策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根据用户需求和特点,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个性化智能推荐和服务融合优化,为用户和服务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主要功能包括:

(一)创业服务实现空间、导师、创业项目、投资人及技术服务等各创业服务资源的聚集,提供找人、找地、找天使、找市场、做研发、开公司等创业服务,并提供创业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和服务推荐。

(二)企业服务提供科技金融、研发、人才、技术、知识产权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并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实力规模等提供精准的个性化服务推送。

(三) 政策服务:能够涵盖国家部委、北京市各委办局、中关村示范区等相关政策,并提供政策解读服务。重点是对中关村示范区发布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进行政策匹配和推送

第十条 服务体系建设

(一)面向企业、个人等终端用户与平台服务商的综合服务体系,包括服务团队、保障机制和服务渠道。

(二)建立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在线服务,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进行服务导引,促进服务资源匹配与智能推送,通过平台实现线上服务,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三)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资源保障、服务规范与标准等。

(四)构建广泛的服务渠道。建立线下的服务采集与服务对接渠道,实现各类创业和企业服务资源的梳理、采集、优化、组合与载入。

平台主要指标及运商要求

第十一 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需具备如下指标要求:

(一)实现全生命周期创业和企业服务,具备资源发现与企业融合服务能力。

(二)采用面向服务的体系构架,具有开放的数据和服务接口。

(三)具有用户需求的感知能力,抽取创业者和企业的需求,能够实现需求和服务资源的自动匹配和智能推送。

(四)具有服务的感知能力,能够实现服务关键指标提取,并据此进行服务的推荐和评价。

(五)具有需求分析模型和自学习能力,能够动态分析企业和创业者在不同阶段的需求,并依据需求实现服务的优化组合与推荐。

(六)完成个性化及融合服务的推荐数量,实际对接完成的有效服务数量或成交额等须满足要求。系统上线前,须对接不少于800家创业服务机构,为不少于2000家以上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服务;系统上线一年内,需要新增5000项以上服务资源。

(七)实现政府资源的搭载,提供中关村各类政策解读和项目申报服务,并汇聚国家部委和北京市各委办局关于科技企业的各类政策。

(八)平台具有完善的服务接入、评价、退出规则,并可以根据规则对服务进行自动评价。

第十 被授权建设运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机构运营3年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服务业绩突出。具有创业服务和企业服务的相关经验,年提供创业服务5000次以上,提供2000家企业及创业者服务,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已获得天使或风险投资。

(三)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00家以上。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五)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创新创业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0人。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中关村双创平台监管方案

一、组织架构

由中关村管委会委派行业专家参与组建平台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并实施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同时,中关村管委会要求平台运营商建立规范的服务规则,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平台运营商按规则、规范和标准流程提供服务。

二、服务商评价机制

为保障服务可信、安全、规范,要求运营商制定接入服务的准入、评价、退出机制,保证按市场规则进行服务的接入、评价与推荐,并要求平台提供技术手段进行服务评价支撑。包括:

1.服务准入机制。针对中关村企业及个人用户的特点,建立服务提供商及服务分级准入机制,设立服务接入门槛,精选优质的服务提供商和服务接入平台。

2.服务监督与评价机制。对上线服务及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督管理,以用户为评价主体,建立综合服务评价机制、服务排名机制、服务分类监管机制及服务提供商分级管理机制等,保障平台的服务质量。

3.服务退出机制。包含服务退出机制和服务提供商退出机制两个方面。通过对服务的监督和持续跟踪,淘汰不规范、效率低、无保障的服务,保障服务的良性发展和用户权益。

三、平台运营商服务监督

监督平台运营商建立服务公开机制、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服务响应保障机制和闭环的问题解决机制,使平台运营商接受用户与服务商、政府的监督和服务评价,严格遵守平台服务规则并保持客观与公正,不断提高平台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在保持平台市场活力的同时,避免过度商业化导致的失控局面。包括:

1.服务公开机制:要求平台运营商每月公开服务情况报表,包括新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名称与数量、实际完成的服务成交额与交易量、用户满意度等。

2.服务质量监督:平台开辟专门窗口,接受服务提供商和用户对平台服务的投诉、评价与监督。

3.服务响应保障机制:要求平台运营商建立服务响应机制,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资源保障、服务规范与标准等,并动态监督服务响应机制的执行情况。

4.闭环的问题解决机制:要求平台运营商建立闭环的问题解决机制,并监督机制的执行。问题解决机制旨在对用户和服务提供商反映的问题进行应答,并建立问题跟踪、处理、解决结果的可追溯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附件二

中关村双创平台主要考核指标

与购买服务标准

一、年度基本评价指标

(一)平台用户规模不低于3万个,每年新增用户数量比例不低于20%。

(二)平台日访问量不低于5万次(PV)。

(三)平台具备服务融合能力,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以及平台服务的特点提供融合服务。

(四)年提供第三方服务不少于20万次。

(五)平台具备个性化服务推送能力,年提供个性化服务推送不低于8万次。

(六)平台上线一年内,须新增3000项以上服务资源。年度新增可用服务资源比例不低于20%。

(七)提供中关村各类政策解读和项目申报服务,年度解读次数不低于800次,用户反馈好评率不低于80%。

(八)平台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年故障时间不高于15小时。

(九)平台本身的投诉率不高于20次。

(十)不得出现重大负面舆论影响事件。

二、平台服务购买方案

主要针对政策解读、项目申报答疑、园区服务推荐等政府公共服务进行服务购买, 并根据实际服务效果和指标完成情况确定购买额度。平台年度服务购买预算为每年300万元。

(一)如全部满足年度基本评价指标(见上述第一部分指标),则符合支付基本条件,按照总预算的70%支付服务款项。如低于基本评价指标,则收回运维权。

(二)如全部满足以下绩效指标则全额支付服务款项:

1.平台用户规模不低于5万个,每年新增用户数量比例不低于20%

2.平台日访问量不低于10万次(PV)。

3.平台具备服务融合能力,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以及平台服务的特点提供融合服务。

4.年提供第三方服务不少于30万次。

5.平台具备个性化服务推送能力,年提供个性化服务推送不低于12万次。

6.平台上线一年内,须新增5000项以上服务资源。年度新增可用服务资源比例不低于20%。

7.提供中关村各类政策解读和项目申报服务,年度解读次数不低于1000次,用户反馈好评率不低于 90%。

8.平台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年故障时间不高于10小时。

9.平台本身的投诉率不高于10次。

10.不得出现重大负面舆论影响事件。

(三)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处于上述两个指标的区间值范围内,则按照实际完成的指标数量比例支付服务款项。

附件三

政府授权平台的主要内容

()中关村管委会将域名授权给运营商使用, 域名的所有权为中关村管委会。

(二) 中关村管委会授权运营机构运营中关村双创平台,包括平台域名,搭载的政务服务,如政策解读项目申报

(三)中关村管委会通过数据总线向双创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包括两大类数据,一是目前管委会自身掌握的业务数据,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数据。二是管委会和其他委办局共享的政数据未来管委会还将逐步推动政务数据公开,整合和开放各类政务数据,并将平台作为数据资源的统一访问入口。

(四)中关村管委会将示范试点项目以及智慧中关村其他资源与双创平台进行深入对接。

(五)中关村管委会促进各分园服务和数据资源和双创平台对接。

(六)中关村管委会根据既定的标准购买公共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bfd73d6294dd88d1d26b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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