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申请双学位条件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双学位”教育是指在校本科学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选拔,同时跨学科门类修读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开展“双学位”教育,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知识面宽、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大学生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更好地满足大学生充分就业的具体措施。 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学校计财处有关规定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数按对应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进行结算。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修读“双学位”的本科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考核达标,完成“双学位”教育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同时完成第一专业的各项学习要求,达到第一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各有关专业“双学位”教育的选拔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学生自愿申请,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举办“双学位”教育的学院进行选拔,学校教务处审批。学校一般在本科学生大学二年级上期开展“双学位”教育的申请和选拔。

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同一层次的专业,即选择与所修第一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不同的另一同一层次专业进行学习,同时,报名“双学位”教育的本科学生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参加普通高考并在提前批次和二本批次录取的在校本科学生;
②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③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所修第一专业前三学期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补考纪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④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⑤申请修读非英语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参加学校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或普通类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艺术类学生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
⑥申请修读英语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以上;
⑦申请修读理工类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应按照所修读专业要求,提前修读(或补修)《高等数学》等学科基础课;
⑧各有关举办学院认为申请修读“双学位”应该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962981ddf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42.html

《四川师范大学申请双学位条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