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各地辅警管理改革“亮点”措施作者:郑仁来源:《现代世界警察》2016年第06期
北京:形成三级管理体制
北京市公安局与市编办、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组成了“文职辅警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全力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对警辅工作的政策支持。
形成了“市局—用工单位—警辅队伍”三个专职管理层级,即市局层面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统筹全局警辅队建管理工作;用工单位层面建立警辅管理科或专兼职岗位,专门负责本单位警辅管理工作;警辅队伍层面积极探索“层级管理”“专职督导”等自我管理机制,最大限度消除队建管理的盲区死角。
开展公安警辅岗位绩效管理,科学评估警辅人员的岗位效能,并直接与“个人薪酬、年度奖励、晋级晋升”等待遇保障挂钩。北京市公安局研究编制了“警辅岗位说明书”,按照“一人一书”标准,科学界定警辅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权限,避免警辅人员滥用职权或越权执法。为提升管理精度,该局还研发了“警务辅助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公安网在线管理“薪酬福利、职位调配、考勤考核、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事项,方便文职辅警“自助查询”。
上海:打造文职人员晋升机制
特聘行政法、劳动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成立了上海公安文职制度专家咨询组,形成完善文职管理的一项重要辅助决策机制。
打造立体交互的文职人员晋升机制。纵向建立健全公安文职技能等级晋升制度,将文职技能等级按岗位大类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次十个级别。通过组织开展公安知识、专业笔试、实操考核和综合考评,对文职人员进行择优晋升。横向推进三级文职管理职务设置工作,研究出台文职人员职务聘任办法,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切实加强公安文职队伍的自主管理,进一步畅通文职人员晋升通道,拓宽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福建:文职、协勤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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