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保险登记码:
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 元。
辅助申报信息:
1、2016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元;
2、2016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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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填表说明是外服公司将现有政策和社保咨询意见汇总而成,供客户参考。
一、 关于统计全部本市参保职工工资总额时,职工统计范围的确定,以及职工纳入统计范围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 该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 该职工劳动报酬由本企业向其发放工资。
(3) 该职工由本企业为其在沪缴交社会保险
【注1】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是本市单位参保职工享受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重要依据。
提醒:据悉,2017年度社保审计将根据单位申报“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依据,“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数额将严格与“上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数额比对核实,对于违规申报的参保单位将列入年度专项审计。因此,按规定按实准确申报职工工资性收入,以免涉及社保审计。
二、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统计办法
平均人数=本年度每月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
三、“单位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规则
公式:单位**年度月平均工资=**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2
其中:**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保留整数。**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保留二位小数。【注2】 单位**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后按照见分进角原则保留到角。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98c4441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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