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法学院
2018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
秩
序
册
二○一八年五月
一、答辩委员会
主任委员:
苗金春:法理学,教授
副主任委员:
李大欣:刑法学,副教授
委员:
朱文英:民商法学,教授
韩学志:国际法学,副教授
杨卫华:诉讼法学,副教授
马全才:经济法学,讲师
刘迎新:理论法学,讲师
曲丽涛:行政管理,讲师
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
一组(法学):
组别 | 成员 | 答辩秘书 |
1 | 赵宝华、王淑华、许晓红、马杰 8314 | 马杰、武鹏杨 |
2 | 李大欣、桑轶儒、王树乙 8321 | 王树乙、王嘉晖 |
3 | 刘迎新、张继、李琳 8310 | 李琳、王晓彤 |
4 | 马全才、王春燕、徐丽 8315 | 徐丽、仉晓旭 |
5 | 韩学志、周永、于海梅 8319 | 于海梅、王天新 |
6 | 王玫、李桂平、孙军磊 8225 | 孙军磊、于津萌 |
7 | 杜立聪、倪志娟、戴永志、李程林 8227 | 李程林、李园园 |
8 | 杨卫华、赵敏、冯希艳 8317 | 冯希艳、刘雨 |
9 | 朱文英、张玮玲、郎芳 8229 | 郎芳、高寒冰 |
10 | 张彩云、刘国栋、王钊 8231 | 王钊、杜梦蕾 |
二组(行政管理):
组别 | 成员 | 答辩秘书 |
1 | 马全才、王淑华、冯希艳 8315 | 冯希艳、冯娟娟 |
2 | 曲丽涛、王炳海、徐丽 8310 | 徐丽、王慧 |
3 | 韩学志、王树乙、马杰 8319 | 马杰、董婕 |
4 | 赵宝华、桑轶儒、谭真 8317 | 桑轶儒、胡晓玉 |
5 | 朱文英、戴永志、王钊 8314 | 王钊、刘梦霞 |
6 | 张继、李琳、李玉耘 8321 | 李玉耘、吉紫程 |
7 | 王春燕、刘国栋、于海梅 8225 | 于海梅、杨海悦 |
注:每小组第一位老师为组长。
二、答辩日程安排
本届毕业生共计214人,其中法学119人 ;行政管理95人。
答辩时间:一组(法 学): 6月3日上午 8:00——12:00;
二组(行政管理): 6月3日下午14:30——18:00;
一组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教学 院部 | 学生 姓名 |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 答辩小组成员 | 答辩教室 | 指导教师 |
法学院 | 张雪峰 | 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 赵宝华王淑华许晓红马杰 | 8314 | 李大欣 |
法学院 | 叶姝婷 |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问题研究 | 李大欣 | ||
法学院 | 于晓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 李大欣 | ||
法学院 | 陆源 | 认罪认罚处理机制研究 | 李大欣 | ||
法学院 | 葛巧如 | 论古代法律对老人的优待 | 张继 | ||
法学院 | 关楠 | 论古代的死刑 | 张继 | ||
法学院 | 孔志鹏 | 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 | 张继 | ||
法学院 | 王月桥 | 论古代妇女犯罪 | 张继 | ||
法学院 | 蔡纪萱 | 浅议家事诉讼庭前调解 | 桑轶儒 | ||
法学院 | 赵淑敏 | 论我国监察机关留置措施的规范运行 | 桑轶儒 | ||
法学院 | 闵思雨 | 洛克自然权利评书 | 桑轶儒 | ||
法学院 | 耿宇萱 | 村干部腐败研究 | 桑轶儒 | ||
法学院 | 张文浩 | 论行政事实行为致害的法律救济 | 李大欣 桑轶儒王树乙 | 8321 | 赵宝华 |
法学院 | 李晓春 | 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在房屋征收行政中的应用 | 赵宝华 | ||
法学院 | 张琳 | 论我国公民的监督权 | 王淑华 | ||
法学院 | 陈媛媛 | 论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及完善 | 王淑华 | ||
法学院 | 郝芷晴 | 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 | 王淑华 | ||
法学院 | 万力瑛 |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马杰 | ||
法学院 | 赵向阳 | 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研究 | 马杰 | ||
法学院 | 胡影 | 完善证据交换制度的几点思考 | 马杰 | ||
法学院 | 侯姝雪 | 电子证据保全问题研究 | 马杰 | ||
法学院 | 张玉莹 | 论非法经营罪之规定的利弊及司法完善 | 许晓红 | ||
法学院 | 吴海霞 |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 | 许晓红 | ||
法学院 | 杨舒尧 |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及法律适用 | 许晓红 | ||
法学院 | 李柯呈 | 商鞅变法成败的法理学研究 | 刘迎新张继 李琳 薛媛 | 8310 | 苗金春 |
法学院 | 谭小檀 | 英国普通法传统研究 | 苗金春 | ||
法学院 | 于泽丰 | 美国司法审查权研究 | 苗金春 | ||
法学院 | 孙建明 | 证券市场上的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制度研究 | 马全才 | ||
法学院 | 石旭 | 信用证欺诈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 王春燕 | ||
法学院 | 刘冉 | 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的法律问题分析 | 王春燕 | ||
法学院 | 高杨 | 试论述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 徐丽 | ||
法学院 | 刘雪华 | 论西方陪审制对我国陪审制度改革的借鉴 | 王树乙 | ||
法学院 | 李艳 | 欧洲中世纪城市宪制研究 | 王树乙 | ||
法学院 | 刘雨薇 | 论教会法对西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 | 王树乙 | ||
法学院 | 王美慧 | 我国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 刘迎新 | ||
法学院 | 张宪宇 | 反腐败的法律机制研究 | 马全才 王春燕 徐丽 | 8315 | 刘迎新 |
法学院 | 谭清月 | 网络管制法律问题研究 | 刘迎新 | ||
法学院 | 田盛男 |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 | 刘迎新 | ||
法学院 | 刘文馨 | 浅析中国古代中央司法机构的演变 | 薛媛 | ||
法学院 | 郭峰 | 试论春秋决狱及其对汉代司法的影响 | 薛媛 | ||
法学院 | 隋露萍 | 试论行政不作为的司法救济 | 李琳 | ||
法学院 | 陈和丽 | 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研究 | 李琳 | ||
法学院 | 王玉月 |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 赵清瀛 | ||
法学院 | 豆梦娜 | 论公共财政与纳税人权利 | 赵清瀛 | ||
法学院 | 钱小艳 | 浅析企业社会责任 | 赵清瀛 | ||
法学院 | 张改利 |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赵清瀛 | ||
法学院 | 黄珺 | 论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法律规制 | 韩学志周永 于海梅 | 8319 | 孙军磊 |
法学院 | 王颖 | 论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构建 | 孙军磊 | ||
法学院 | 柳慧敏 | 论海外投资的法律救济路径 | 孙军磊 | ||
法学院 | 冯一跃 | 论“环境难民”的国际法保护 | 孙军磊 | ||
法学院 | 曹远英 | 试论我国买卖合同的货物交付与风险转移 | 李桂平 | ||
法学院 | 叶晓菲 | 试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 李桂平 | ||
法学院 | 郑志勇 | 试论有限责任公司论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 | 李桂平 | ||
法学院 | 李仕淇 | 论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 | 李桂平 | ||
法学院 | 杨逸喆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创新与完善 | 王玫 | ||
法学院 | 赵坤 | 论劳动仲裁与诉讼的衔接 | 王玫 | ||
法学院 | 赖静 | 中美反垄断法比较研究 | 王玫 | ||
法学院 | 高苏暄 |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责任研究 | 王玫 | ||
法学院 | 李思娴 |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视角下的知识产权法研究 | 王玫 李桂平孙军磊 | 8225 | 韩学志 |
法学院 | 王杰 | 论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侬诗琦 | 动漫卡通形象的知识产权法保护分析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袁洁 | 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郑淇媛 |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保护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冯艳丽 | 论认缴资本制下股东的出资责任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李羚 | 论消费者知情权与经营者商业秘密权的冲突与解决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陈存金 | 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郭杰儿 | “过劳死”法律规制探析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胡美多 |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模式初探 | 周永 | ||
法学院 | 黄爱文 |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 周永 | ||
法学院 | 王思琦 | 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 周永 | ||
法学院 | 班榆颖 | 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保护 | 周永 | ||
法学院 | 于航 | 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探悉 | 杜立聪倪志娟戴永志李程琳 | 8227 | 冯希艳 |
法学院 | 徐华 | 新闻的著作权法保护 | 冯希艳 | ||
法学院 | 李晓义 | 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 冯希艳 | ||
法学院 | 周欣怡 | 论著作权侵权中抄袭的认定标准 | 冯希艳 | ||
法学院 | 张艺伟 | 论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的刑事辩护制度 | 赵敏 | ||
法学院 | 朱雅宁 | 新时代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职能转隶研究 | 赵敏 | ||
法学院 | 韩敏 | 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的证据制度改革与完善 | 赵敏 | ||
法学院 | 孙晴晴 | 民事执行中和解协议的履行问题探讨 | 刘国栋 | ||
法学院 | 王磊 |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 杨卫华 | ||
法学院 | 郑鑫 | 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 | 杨卫华 | ||
法学院 | 朱潇涵 | 国家检察机关留置措施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 杨卫华 | ||
法学院 | 徐金园 | 我国贪污贿赂犯罪死刑存废研究 | 杨卫华 | ||
法学院 | 李洪基 |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 | 杨卫华 | ||
法学院 | 郭殿阁 |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刍议 | 杨卫华 赵敏 冯希艳 | 8317 | 戴永志 |
法学院 | 江雪 | 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机制探析 | 戴永志 | ||
法学院 | 杨梦娇 | 煽动类犯罪与言论自由的关系 | 李程林 | ||
法学院 | 张忠森 | 论贿赂犯罪的对向关系 | 李程林 | ||
法学院 | 于朝丽 | 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规制 | 李程林 | ||
法学院 | 周丛丛 | 关于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 李程林 | ||
法学院 | 宋鲁宁 | 虐待儿童行为的法律分析 | 杜立聪 | ||
法学院 | 吕长虹 | 适度加大减刑假释比例的刑事法律分析 | 杜立聪 | ||
法学院 | 赵贞骅 | 浅析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问题 | 杜立聪 | ||
法学院 | 黄启瑞 | 论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限 | 杜立聪 | ||
法学院 | 蒋纯纯 | 审判中心主义下刑事交叉询问制度完善研究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朱鹏飞 | 论校园贷的刑法规制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徐海云 | 论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王广祥 | 论抢夺罪的行为方式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李晓涵 | 涉外仲裁制度研究 | 朱文英张玮玲郎芳 | 8229 | 张彩云 |
法学院 | 徐浩然 |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 张彩云 | ||
法学院 | 杨雪 | “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 | 王钊 | ||
法学院 | 桂琳 | 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思考 | 王钊 | ||
法学院 | 张会相 | 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 王钊 | ||
法学院 | 高媛 |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问题研究 | 王钊 | ||
法学院 | 靳珊珊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赔偿责任 | 赵宣珍 | ||
法学院 | 李娜 | 道路交通事故中行人责任探析 | 赵宣珍 | ||
法学院 | 胡朝坤 | 预告登记价值研究 | 赵宣珍 | ||
法学院 | 崔菲菲 | 一房二卖”法律问题研究 | 赵宣珍 | ||
法学院 | 王凡 | 网络环境下网约车问题研究 | 张彩云王钊 刘国栋 | 8231 | 郎芳 |
法学院 | 王丹丹 |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撤销制度研究 | 郎芳 | ||
法学院 | 纪星 | 论可得利益损失 | 郎芳 | ||
法学院 | 张芮毓 | 保护个人信息的民法探析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李鹏 | 浅析我国诉讼时效期间 ——对《民法总则》第188条的理解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王光帅 | 浅析我国老年监护制度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张翠莹 | 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制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李锴 | 《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规则完善的构想》 | 张玮玲 | ||
法学院 | 王霞 | 论胎儿的民事法律地位与保护 | 张玮玲 | ||
法学院 | 王熙环 | 土地空间权开发与利用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 张玮玲 | ||
法学院 | 黄菊 | 成年监护制度法律问题探讨 | 张玮玲 | ||
二组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教学 院部 | 学生 姓名 |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 答辩小 组成员 | 答辩教室 | 指导 教师 |
法学院 | 王敏章 |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婚姻问题研究 | 马全才 王淑华 冯希艳 | 8315 | 赵清瀛 |
法学院 | 甘晓芳 | 论农村社会习俗对家庭暴力的影响 | 赵清瀛 | ||
法学院 | 冯钰 | 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在城市化背景下的困境探析 | 赵清瀛 | ||
法学院 | 陈旭 | 试论中国农村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的变迁 | 赵清瀛 | ||
法学院 | 杨丹 | 论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完善 | 谭真 | ||
法学院 | 李慧玲 | 试论中国企业跨文化管理的有效模式和策略 | 谭真 | ||
法学院 | 邢雪莲 | 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策略探析 | 谭真 | ||
法学院 | 王巧微 | 论高校教师绩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谭真 | ||
法学院 | 程柯 | 论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 | 刘国栋 | ||
法学院 | 吕帅 | 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探析 | 刘国栋 | ||
法学院 | 马慧儒 | 政府推进就业创业的服务能力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苏奕萱 | 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制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刘妍君 | 二胎政策背景下家庭教育变迁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张敏 | 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问题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刘莹 | 当代大学生就业价值观的变化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郭达 | 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 曲丽涛 王炳海 徐丽 | 8310 | 马全才 |
法学院 | 焦刚 | 试论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 马全才 | ||
法学院 | 薛金帅 | 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 | 马全才 | ||
法学院 | 杨双豪 | 试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的构建 | 马全才 | ||
法学院 | 赵猛 | 物业管理中业主自治相关问题研究 | 王春燕 | ||
法学院 | 宋云雷 | 物业管理活动中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分析 | 王春燕 | ||
法学院 | 范梅 | 论我国物业管理纠纷问题及解决措施 | 王春燕 | ||
法学院 | 李显 | 内地与香港物业管理制度比较研究 | 王春燕 | ||
法学院 | 薄其月 | 论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 刘国栋 | ||
法学院 | 杨柳青 | 我国公务员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刘国栋 | ||
法学院 | 刁风洁 | 我国地方政府的舆情治理研究 | 苗金春 | ||
法学院 | 袁晟昱 | 我国的中央政府大部制改革研究 | 苗金春 | ||
法学院 | 刘雯菁 | 我国的乡村治理内卷化研究 | 苗金春 | ||
法学院 | 杨诗珊 | 西方民主行政理论述评 | 韩学志 王树乙 马杰 | 8319 | 李玉耘 |
法学院 | 张云露 |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央与地方间的事权划分研究 | 李玉耘 | ||
法学院 | 李梦娟 |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权划分研究 | 李玉耘 | ||
法学院 | 周路 | 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研究 | 李玉耘 | ||
法学院 | 王兴勇 | 全国人大代表专职化可行性研究 | 李玉耘 | ||
法学院 | 韩婷婷 | 后新公共管理理论述评 | 李玉耘 | ||
法学院 | 吴海淋 | 从民主行政到合作治理:行政公共性的扩散 | 李玉耘 | ||
法学院 | 刘建宏 | 中国台湾问题的未来:武力解决Vs和平统一 | 李玉耘 | ||
法学院 | 顾岁岁 | 我国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分析 | 王淑华 | ||
法学院 | 李纳 | 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 王淑华 | ||
法学院 | 王兵红 | 我国官员问责制现状及完善 | 王淑华 | ||
法学院 | 邢成龙 | 基于外部性的中国土地污染治理 | 桑轶儒 | ||
法学院 | 郑雪 | 论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的途径和方式 | 赵宝华 | ||
法学院 | 韩霞菲 | 高校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研究 | 赵宝华 桑轶儒 谭真 | 8317 | 马杰 |
法学院 | 王金洙 | 学校突发事件中的应急管理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牟凤云 | 网络舆情机制的灵活应对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毕雨莹 | 非营利组织调查报告——以一个非营利组织为范本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孙小雅 | 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社会建构 | 朱文英 | ||
法学院 | 魏凯亮 | 试论领导者的有效授权 | 徐丽 | ||
法学院 | 王俊 | 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研究 | 张继 | ||
法学院 | 李宗明 | 新形势下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 | 张继 | ||
法学院 | 王立渊 | 论政府决策的社会参与 | 张继 | ||
法学院 | 黄伟杰 | 论服务型政府建设 | 张继 | ||
法学院 | 张思敏 | 受暴妇女的社区综合干预模式研究 | 王钊 | ||
法学院 | 王璇 | 浅析现代市政规划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 王炳海 | ||
法学院 | 王金芳 | 试论述政府信任关系的构建 | 徐丽 | ||
法学院 | 傅玉 |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优化 | 朱文英 戴永志 王钊 | 8314 | 王炳海 |
法学院 | 徐瑶 | 论城市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 王炳海 | ||
法学院 | 于江玉 | 论现代城市建设中的自然地理环境 | 王炳海 | ||
法学院 | 罗国艳 | 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灾害救助问题研究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张曼茹 | 完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丁雨佳 | 我国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探析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李玥 |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析 | 于海梅 | ||
法学院 | 郭瑜 | 基于PDCA循环中的绩效沟通研究 | 王树乙 | ||
法学院 | 张维敏 | 论企业文化建设 | 王树乙 | ||
法学院 | 许达策 | 中国房产税立法目的及模式选择 | 桑轶儒 | ||
法学院 | 侯世凤 | 房地产价格及其政府控制 | 桑轶儒 | ||
法学院 | 李娜 | 大学生的消费与认同建构研究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于若霜 | 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分析及对策研究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王双双 | 大学生休闲生活方式研究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魏松 |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 | 张继 李琳 李玉耘 | 8321 | 王树乙 |
法学院 | 吴娜 | 公益创投: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模式 | 王钊 | ||
法学院 | 夏妍莲 | 我国社会组织“介入环保”路径研究 | 王钊 | ||
法学院 | 田亚淑 | 新时代政府官员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 戴永志 | ||
法学院 | 李锐 | 论竞争激励机制在促进政府活动中的作用 | 戴永志 | ||
法学院 | 高艺维 | 论CPM理论在管理实务中的应用 | 戴永志 | ||
法学院 | 刘香云 | 现代政府治理模式下的行政不作为及其治理 | 戴永志 | ||
法学院 | 韩雪文 |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问题研究 | 冯希艳 | ||
法学院 | 马君瑞 | 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关系探讨 | 马杰 | ||
法学院 | 李以琳 | 论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 | 马杰 | ||
法学院 | 朱梦岚 | 论城市形象传播的策略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赵芳芳 | 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危机公关研究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王笑寒 | 新媒体环境下的城市形象塑造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向仙娅 | 论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政府危机公关 | 倪志娟 | ||
法学院 | 周余 | 试论宪法视野下的法律监督权 | 王春燕 刘国栋 于海梅 | 8225 | 李琳 |
法学院 | 吴琼 |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 李琳 | ||
法学院 | 韩瑜 | 试论政务微博与政务公开方式的创新 | 李琳 | ||
法学院 | 王龙 |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 李琳 | ||
法学院 | 夏文学 | 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落实的机制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户长伟 | 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马雪薇 | 政府政务诚信构建的传播机制研究 | 曲丽涛 | ||
法学院 | 段凌云 |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特征与存在的问题 | 马杰 | ||
法学院 | 王文燕 | 大学生考试诚信问题的社会学研究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吴慧燕 | 高校大学生社交媒体使用状况的实证分析 | 韩学志 | ||
法学院 | 涂鑫荣 | 试论领导干部的权力观 | 徐丽 | ||
法学院 | 唐红金 | 论行政正义 | 徐丽 | ||
法学院 | 范凯伦 |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性思考 | 冯希艳 | ||
法学院 | 何宗旭 | 论金融消费者信息权益的保障 | 冯希艳 | ||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主要考察以下五个方面: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工作作风方面的表现等。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合理。
3、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对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运用情况以及独立工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课题完成的情况和质量,包括论文方案的合理性、论据及逻辑性,资料查阅和运用情况,论文文字表达是否精练等。
5、答辩时回答与课题有关的提问情况。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
(1)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工作积极努力、态度认真,圆满完成规定的任务。
(2)论文选题新颖,富有很强现实意义、理论意义。
(3)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能灵活、正确、综合运用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在某些方面有独创。
(4)论文思路清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考虑问题全面;论文结论正确;论文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语言准确,行文流畅。
(5)答辩中,能够切题回答,回答问题正确,思维敏捷。
(6)论文形式标准。
良好:
(1)毕业设计(论文)中工作努力,能较好的完成规定的任务。
(2)论文选题富有一定现实意义、理论意义。
(3)能较好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
(4)论文思路较清晰、结构较严谨、逻辑性较强,有一定的说服力;论文结论正确;论文资料较翔实,论据较充分;语言表达较准确,语句通顺。
(5)答辩中,能够基本切题回答,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思路较清晰。
(6)论文形式规范。
中等:
(1)毕业设计(论文)中,工作认真,能够完成规定的任务。
(2)论文选题明确。
(3)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基本能运用所学知识,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论文结论正确;论据较充分;语句基本通顺,错别字、不通顺语句较少。
(5)答辩中回答主要问题正确。
(6)论文形式较规范。
及格:
(1)毕业设计(论文)中,基本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论文选课尚可。
(3)论文结论基本正确,论据基本可靠,文理尚通顺。
(4)答辩中基本能回答主要问题,无重大错误。
(5)论文形式较规范。
不及格:
(1)毕业设计(论文)中,态度不认真,缺勤情况严重,未能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
(2)论文中有严重的错误。
(3)论文写作过程中,被发现有严重的抄袭问题。
(4)答辩中基本概念模糊,主要问题回答错误,达不到最低要求。
五、答辩注意事项
(一)答辩纪律
1、学生应准时进入指定的答辩地点,必须依照规定的答辩顺序到会,原则上不准请假。如必须请假,必须向答辩委员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答辩顺序,否则按自动放弃答辩处理。
2、不得自行交换答辩顺序,凡自行交换者,取消答辩资格。
3、要认真明确地回答答辩委员会(小组)提出的问题。对所提问题,如有不同观点可以进行辩论,但态度要诚恳,阐述要简明扼要。当答辩委员会(小组)对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仲裁后,对该问题的答辩必须自动终止。
4、除答辩委员会(小组)的全体成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列席人员无权向学生提问、发表意见。
5、答辩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统一公布,答辩期间学生不得向任何人询问自己或他人的成绩。
6、学员对论文的答辩成绩、评语如有异议,可以要求答辩委员会复议。
7、答辩会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二)答辩具体程序
1、学生应准时进入指定的答辩地点。
2、答辩时应安排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等事项。
3、主持人宣布答辩学生的姓名和答辩顺序。
4、答辩开始后,学生先向答辩委员会(小组)报告自己的题目,选题目的及撰写思路,并介绍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结论,时间为5 —10分钟。
5、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论文内容或相关专业知识提出问题(4-6个问题)。
6、学生回答问题可以查阅携带的资料,问题如没听清,可以要求答辩委员会(小组)重复一遍。
7、学生回答问题后,答辩委员会(小组)要指出学生回答是否正确,做到是非清楚。
8、学生成绩由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写出评语(评语要根据论文内容和临场答辩情况据实填写)。
法学院
二0一八年五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9a1c374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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