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7-09-13 14:26: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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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把优质服务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创文明、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执行,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共同搞好宿舍的文明建设。

第一条 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学生宿舍,应佩带校章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以便值班员查证。无校章及有效证件者,均需主动接受值班员询问、核实,经同意,进入宿舍前要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值班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

第二条 来访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原则上在会客室与被访者见面,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宿舍。若因公务等特殊情况,须经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宿舍内探访。探访完毕,应在登记本上注明离开时间。严禁擅自闯入宿舍。

第三条 任何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宿舍楼、房间、床位上住宿,在需要时必须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配。未经许可,学生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第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反动物品进入宿舍。禁止使用煤气炉、煤油炉等用具。对携带物品离开宿舍者,值班员认为有必要时,当事人应接受检查。

第五条 共同维护宿舍内的安全放火设施,宿舍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认为造成安全放火设施损坏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处以按损失二至十倍的罚款。

第六条 学生要在宿舍规定的容量范围内安全用电。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的电热用具和禁止添置如空调、冰箱、电热棒等大宗电器。禁止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损坏、破坏宿舍供电设施,严禁盗用公共电源。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及纪律处分。因超功率用电而烧坏保险管等供电设施者,必须在赔偿损失后方可继续用电。

第七条 学生宿舍按实际人数下达用电指标,本专科生每人每月5度,研究生每人每月8度。学生应在电费通知下达5天内交齐水电费,超用量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交费。

第八条 学生毕业应从开始派遣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个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离校者应服从统一安排。并按每人每天10元收取住宿费。

第九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熄灯就寝。晚上熄灯时间为:本科生、大专生:星期五、六晚 2330,其余时间为2300,宿舍大门同时关闭。研究生:2330关闭宿舍大门。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回宿舍者,凭证件登记后方能进入,并在2天内出示院系证明材料,因本人纪律散漫而不按时回宿舍者,要虚心听取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第一十条 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酗酒、打架、斗殴、赌博。

第一十一条 宿舍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哄闹及乱扔乱砸,在宿舍内使用音响、玩电脑等应以不干扰他人为前提。禁止在学习时间唱歌、弹琴、打扑克、玩电脑(与学习无关的内容)、使用音响及看电视等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一十二条 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在宿舍内进行推销、传销或其他经商活动。

第一十三条 爱护公共设施、公共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家具、照明及卫生设施等公用设施损坏者,必须赔偿全部损失。人为损坏者,当事人还将处以按损失五至十倍的罚款。

第一十四条 禁止在宿舍周围踢足球、划旱冰、打排球、打网球等,违者将没收运动器具。

第一十五条 学生宿舍出入口、走廊、楼梯等公共走道或公共场所必须保持畅通和空旷,不得在以上地方停放自行车和堆放物品。

第一十六条 共同维护宿舍公共卫生。禁止乱贴、乱写、乱倒、乱丢、乱吐;保持冲凉房、厕所设施和完善水道畅通。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参照《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十七条 学生要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卫生规范要求细则》的要求,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一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凡本校学生违反规定者,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给予处分。

第一十九条 全校师生有责任共同搞好宿舍文明建设,对本规定中未涉到的影响宿舍文明建设和正常秩序的其他现象,将参照相近条文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二OOO年九月起试行。

附件一: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卫生规范要求

一、 布置规范,有条有理,整齐统一

a) 书桌统一放靠墙、窗一侧,桌上无灰尘、杂物(录音机、台灯、书籍、工艺品除外)。

b) 书本统一放在书架上,摆放整齐、美观,书架无灰尘杂物。

c) 鞋、靴保持洁净统一放在床下,并摆放整齐。

d) 纸箱、木箱、皮箱等统一放于行李架或衣物架,无灰尘堆积。

e) 毛巾统一挂在门后,干净衣物叠放整齐,收入包箱内。

f) 装饰淡雅、美观,无不文明画像。

g) 蚊帐、被褥等床上用品要收叠整齐,并统一置于床面。

h) 不得擅自设置书架、货架、吊扇等物品,不能添置其它家具用品。

二、 卫生达标,室内清洁

a) 地板干净,房间无蜘蛛网,窗明、门净,每周至少清扫一次门窗。

b) 墙壁洁净,无掉落墙纸,不乱涂乱画。

c) 窗台干净,无杂务堆放。

d) 无堆放的脏衣服、鞋、袜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9ce5167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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