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五项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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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2019中考英语(衡水市goforit版unit1短语总结
中共四平市委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五项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
《“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
《“一把手“违反五项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平市委 2009年6月30日
“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以下简称。“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含招投标制度。
一、“一把手’’不得直接管人事 市直部门、单位要确定_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人事工作。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任何个人说了算。调入工作人员,要由所需人员单位、人事主管机构和分管领导商量后确定拟调人选,并对拟调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班子集体听取考核汇报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重要岗位人事变动,要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一把手”要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