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程序步骤

发布时间:2018-06-27 00:35: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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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程序步骤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在收到其申请的一个月内,支部负责人找其谈一次话,给予鼓励。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所在党支部决定。党支部每年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委派人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经党员大会推荐、支部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直属机关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登记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

3、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要通过每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向党委汇报次年的发展计划。

4、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做到包教育、包培养、保成熟,负责填写好考察记录,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党委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6、建立和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对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8、支部在做好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让群众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还要通知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和近期思想工作汇报。团员入党的,让团组织完备其"推优"手续。

9、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参加省直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和党章。培训结束后,由省直党校统一进行考试。凡不经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入党。培训合格证由省直党校统一制发。

10、在培养成熟、材料齐全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及政审材料交直属机关党委,并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

材料应包括:(1)入党申请书;(2推荐评议材料;(3)近期思想工作总结;(4)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5)政审报告及材料;(6)党校培训学员鉴定表; (7) 其他有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直属机关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预审通过后,核发申请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其解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发展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交支部审阅。

3、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

4、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前,要由党委委员与新党员谈话。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返回支部复议,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如在一次党委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要逐个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直属机关党委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2、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里的教育、考察,及时填写考察记录。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党委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

5、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6、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讨论前,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后报党委审批。

7、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有关的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进行保存。

入党程序步骤

入党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具体的步骤和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教育引导,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3、申请人撰写自传(也可附在入党申请书之后);

4、团组织"推优"(推荐出优秀的申请入党人);

5、党支部经征求意见、同本人谈话、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7、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如: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

8、支委会进行定期考察;

9、经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内**评议、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后,列为发展对象;

10、基层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11、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如参加学院党校培训班学习。我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2、确定入党介绍人(针对发展对象);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1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经全体正式党员表决后,支部作出决议;

16、党总支审查各种入党材料和程序;

17、党委组织部审核;

18、党委(授权党总支)安排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19、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20、举行入党宣誓;

21、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22、经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

23、党总支审查(授权党总支审批);

24、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25、材料归档。

一、入党的基本程序

共分为13个步骤:

1.申请人书面自愿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党支部决定、上级党组织批准,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4.由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确定为发展对象;

5.经过培养考察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6.进行公示

7.召开支部大会,吸收成为预备党员;

8.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9.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0.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

11.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2.预备党员需要经过一年的预备期,预备期期间,接受培养、教育和考察。

13.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四个阶段及任务

第一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第二阶段: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第一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研究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

●对入党积极分子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报送思想汇报材料。党支部定期对表现进行考察;

思想汇报一般要求每个季度汇报一次

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

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写实

考察期写实是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半年定期总结一次。

考察意见真实、具体、准确,既写优点,也写出缺点。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期:考察期为一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起始时间:从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文字思想汇报要求

一个季度汇报一次,字数要求≥1200字。

参加市委党校培训:

积极分子培训,市委党校组织学习考试,成绩要求≥60分合格。

第二阶段 发展对象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在近期发展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

1.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内容: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方法:

①党组织与发展对象本人谈话;

②查阅有关档案和相关材料;

③听取党小组和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向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落款处必须加盖有党委的公章)。

3.入党前公示

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

范围为其所在单位;

第三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实行支部讨论票决制,并形成支部决议。

3.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并形成谈话意见。谈话主要内容: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等

5.上级党委审批并备案,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

6.支部或党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三个月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7.所发展的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参与支部活动。

8.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发展党员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入党志愿书(贴照片);

4.党校结业证书;

5.父母或配偶的政审材料;

6.思想汇报;

7.积极分子登记表;

8.党内外群众意见;

9.人事档案;

10.公示单;

11.票决结果。

第四阶段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1.党组织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并做好每季度一次考察记实;

2.预备党员每季度写一篇思想汇报;

3.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备齐转正材料;

5.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表决采用票决制,并形成支部决议;

6.上级党委审批,发转正通知书。

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入党志愿书

2.转正申请书

3.预备党员考察表

4.党内外群众意见

5.支部大会票决结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248d82bceb19e8b8f6ba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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