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4年关于最低工资工资标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11 11:01: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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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时标准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4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元、13.5元、12元。

按照通知要求,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分两档。其中,山东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中第一档包括济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5元;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中的第二档包括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3.5元。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注意事项: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包吃住”属于职工福利,不算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对劳动者包吃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工资之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小时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如果劳动者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或每周工作时间累积超过24小时,则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75b5c50029bd64793e2c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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