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贷款基础利率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7: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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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PR简介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LPR报价行目前包括18家银行,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各报价行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并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于当日9时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18家LPR报价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为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行

2.什么是LPR

(一)最优银行的最优客户贷款利率

所谓LPR,即最优惠贷款利率或称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是指最优银行的最优客户贷款利率。如果我们银行分为最优银行和其它银行,将客户分为最优客户和其它客户,则意味着有如下公式和关系

(二)新LPR与旧LPR不具有可比性

1、新LPR包括18家报价行,比旧LPR多了8家中小银行,即多了西安银行、台州银行、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

2、旧LPR是参照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和5年期以上分别为4.35%和4.90%),变化频率和幅度和贷款基准利率保持一致;新LPR每月公布一次,参照1年期MLF利率(3.30%)。

(三)此次降息幅度不能只看新LPR与旧LPR的数值差额,具体要看四个要素的实践情况

正是由于新增的8家报价行均为中小银行,且其负债成本要明显高于之前8家、资产收益要明显高于之前。并且之前的旧LPR实际上是被贷款基准利率所压制,而MLF利率作为政策利率是偏高的,因此新LPR理论上的数值要比旧LPR高很多。

基于此,我们认为降息幅度不能只看新旧两个LPR的数值差,如4.25%和4.31%虽然仅相差6个BP、原贷款基准利率一LPR只相差10个BP,但实际上降息幅度要远大于6个BP或10个BP的表面降息幅度。

真正的降息幅度取决于四个因素:(1)银行预计以10-20BP的降息幅度来应对,以进行贷款的抢先投放,否则量上不去;(2)在客户进一步向报价行汇集后,非报价行会进一步降低利率来应对,否则只能接受客户流失的结果;(3)如果银行业不做出降息的举动,预计央行会采取强制性窗口指导,引导利率下行;(4)新增客户会结合最新情况,与银行讨论还价,客户的议价能力也增强,并拉低新投放信贷利率。

3.使用LPR的经济体

(一)仅美国、中国陆港澳等四个经济体在使用LPR

从我们目前搜集的信息来看,当前除中国大陆外,仅有美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经济体尚在使用LPR这一指标,但美国基本上已经处于弃用的状态。其中,中国香港使用的最为广泛,目前香港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基本是以最优惠贷款利率作为基准的,且公布频率上既有月度亦有年度。

可以看出,在目前使用LPR的四个经济体中,美国最早、中国香港次之(和联系汇率制同步)、中国澳门随后、中国大陆最晚。因此基本可以认为中国大陆的LPR充分借鉴了美国和中国香港的经验。

(二)中国式LPR定价和利差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

应该说新LPR完全具有中国自身的特色,无论在定价抑或是利差设定上均有明显的扭曲。

1、美国LPR与其基准利率之间的利差约为300BP(1995年后美联储与美国各类银行达成协议),实际上这个固定利差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才真正稳定下来。

2、中国香港和澳门均在250BP以上,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仅以中国香港为例, 2009-2015年期间,LPR与其基准利率的利差高达450BP,2015年后才开始缓慢收窄,目前再次已收窄至250BP附近。

3、中国大陆的LPR与OMO利率的利差尚不到200BP。中国式LPR的定价也明显低于中国香港和美国,目前美国LPR和香港LPR分别为5.25%和5.125%,分别高出中国4.25%约100个BP和87.50个BP。

(三)根据美国和香港的经验,短期内利差收窄是必然的,中长期内可能会再次恢复至常态

很显然,LPR定价和利差均明显小于美国和中国香港,这从利率的内涵来说是有悖逻辑的。当然,考虑到中国香港和美国在最初使用LPR时,与其基准利率之间也有一个先收窄的过程,随后进入扩大并逐步稳定的常态(美国在2000年后利差才开始逐步稳定下来。这意味着当前LPR被强行压低的后果是短期内会造成利差收窄,但中长期内利差仍将恢复之前的状态,因此LPR的使用在短期内必然会造成利差的显著收窄,至于中长期内的走势我们也只是根据经验推断,起码短期内的形势是确定的。

4.LPR特点

(一)LPR新机制是为了让其更具市场化

始于2013年的LPR自2016年后,仅于2018年4月上调了1个BP至4.31%,其它时间均未作过调整。

以过去的视角来看,始于2018年二季度的市场利率全面显著下行并没有进一步带动LPR的相应下行,而2016年四季度-2018年一季度市场利率的大幅上扬也没有带动LPR的明显上行。因此在2016-2018年市场利率经历一个完整的上升—下行周期期间内,LPR始终保持平稳,并没有反应出市场的些许变化。基于此,此次8月20日的LPR新报价机制是为让其更具市场化,而相较于之前的贷款基准利率,市场化程度也确实有所提高,毕竟LPR参照的基准在2016-2018年期间。

(二)此次LPR虽是酝酿许久,但仍是匆忙推出

虽然自今年4月份以来,央行及相关政策文件多次释放出加快变革LPR的信号。不过受制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贷利率下行不明显、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依然处于高位,特别是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推动,使得本次LPR新报价机制的推出虽然表面上符合一季度以来的政策诉求,但是某种程度上却有匆忙推出之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2天,即8月17日确定)。

(三)“新LPR不会提高风险溢价”说法值得商榷

央行在8月20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由于所有银行对最优客户的定价基本会参照最优惠利率,并且国有大行的新LPR较改革前会降低,能够抵消新增报价行带来的LPR上行影响。但是这一说法可能值得商榷。

1、大型银行和新增报价行的最优客户内涵上有明显差异。

2、大型银行和新增报价行的最优客户结构以及比例差异也较为明显,整体上新增报价行以及中小银行的最优客户比例非常低,甚至不足10%。因此,对于新增报价行而言,LPR的参考价值并不高。

3、对于非报价行而言,其最优客户和其它客户之间的结构也存在类似的关系,通常其最优客户数量较少、比例较低,因此仅仅靠变动LPR报价机制并不能改变什么,除非由政策窗口指导。

(四)目前正处于边推行边观察阶段,央行将根据首月运行情况明确后续具体细节

由于匆忙推出,且诸多细节仍未明确,因此目前的新LPR报价机制依然处于边推行、边观察的阶段,还有许多细节需要明确,特别是8月20日-9月20日期间银行业信贷利率定价的反馈情况对于后续具体细节的明确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那么有哪些细节需要进一步明确呢,大致总结如下:

1、LPR相较于MLF的加点形式是绝对数值,抑或是相对比例?如加点多少BP还是较MLF变化幅度是多少?这些虽然8月20日已经确定,但后续是否会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不得而知。

2、非报价行贷款利率相较于新LPR的加点是绝对数值,抑或是相对比例?如加点多少BP还是较新LPR变化幅度是多少?

3、新LPR相较于MLF的加点是固定数值还是浮动数值?考虑到美国、中国香港以及中国澳门的LPR相较于其基准利率基本上保持着一个固定的数值,如美国为300BP、中国香港为262.50BP、中国澳门为250BP,中国后续也有可能会在新LPR与MLF之间设定固定的数值。

4、央行15号公告明确了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新LPR,但是这个“主要”究竟多少比例尚不明确。

5、最优客户的定义与内涵是什么?后续是否会设定统一的标准?

6、如何评估非报价行的信贷定价质量?

5.LPRMLF

(一)MLF利率下调的空间不大

目前央行经常使用的两个政策利率,分别为7天OMO利率(2.55%)、1年期MLF利率(3.30%)、而当前阶段货币市场利率SHIBOR7天、R007和DR007分别为2.65%、2.80%和2.65%,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经降至3.06%左右的水平。

可以看出,现阶段货币市场利率基本处于高于政策利率10-30个BP的水平,相对比较合理,也即MLF下调的空间不大。

但是下调的空间不大,并不意味着央行不会去做,事实上有两个因素可以促使央行进一步下调MLF利率:

1、在观察期内如果信贷利率仍没有下行的话,央行是有可能主动去下调MLF利率的,以期能够引导新LPR往下走。

2、为更好地引导新LPR能够反映出过去较市场利率下行的影响,那么仅针对存量的新LPR很难有所变化,因此需要借助于MLF利率的再次下降,以增量利率达到替换存量利率的目的。

(二)固定新LPR与MLF利率的利差空间

目前新LPR(4.25%)与MLF(3.30%)的利差空间为95个BP,远远低于其它经济体。由于18家报价行的自身经营情况、客户基础、客户结构、定价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参照美国和港澳经济体的经验,我们认为后续央行极有可能固定新LPR与MLF利率的利差空间,或者限制利差空间在某一范围内。特别是当8月-9月银行业新投放的信贷利率没有明显下降时,这一举措的概率会大幅提升。事实上,在MLF利率下调时,固定利差空间能够更有效引导新LPR。

(三)以MPA考核约束报价行和非报价行

目前通过与各家银行的沟通中会发现,在预期LPR趋于下行的背景下,多数银行会争先恐后地抢夺信贷资源,甚至不惜一切,从而达到以量补价以及提前锁定收益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新LPR的影响不在于具体落实,而在于预期引导。但是最终的践行结果如何仍需进一步观察,央行后续仍有可能通过MPA考核来约束报价行和非报价行,以达到降低利率的目的。

(四)强行管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这是国务院政策发布会释放的信号。由于LPR适用于全部贷款,因此如果不加管控,那么参照LPR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也会出现下降,这不利于房地产管控。

因此预计央行会采取强制手段,加以控制,这对个人住房按揭业务比例较高的银行而言是明显利好。

(五)MLF利率的调整频率有可能固定下来

鉴于新LPR每月20日发布一次,且基于MLF一次,这意味着新LPR是否有必要和MLF的发布频率可能是政策选项之一。否则MLF作为基准利率的条件便不完全具备,无论MLF是否调整,其发步频率要固定下来,才能给市场给一致的预期。

(六)加快推动LPR曲线的形成

既然新LPR报价机制的定位是让信贷利率更为市场化,那么参照之前各类市场利率品种的经验,对应的衍生品种也会更为活跃,以更快推动LPR曲线的形成,为贷款定价形成较好的指引,目前已经有两只关于LPR的衍生品种。同时2019年8月20日,兴业银行已与星展银行完成了首笔LPR衍生口。

6.LRP报价方式的影响

(一)冲击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银行今年和明年的净息差

参照其它经济体的实践,新LPR报价机制某种程度上会引导信贷利率趋于下行,但是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银行的负债成本目前仍处于高位,某种程度上负债成本的钝化特征比较明显,因此新报价机制将会冲击到银行业的息差空间。特别是考虑到新报价机制主要针对增量,则意味着明年的冲击会更大。

(二)优质客户资源会进一步向报价行倾斜

由于非报价行的信贷定价主要参考报价行,并且多会在报价行的基础上进行加点,意味着包括8家中小银行在内的18家报价行在拓展客户资源上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客户本身也会进行选择。如果非报价行未根据报价行进行调价,将会造成客户资产会越来越向报价行集中,其中的8家中小银行也会享受到这一政策优势。这也是我们一直坚持认为此次新报价机制会造成实质降息幅度超乎想像的原因之一。

(三)中小银行的资产质量恶化和利差空间收窄会双向挤压其盈利空间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目前城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已经超过2.30%,较一季度上行明显,这意味着在优质客户不断向报价行聚集的过程中,当前阶段仍城商行资产质量问题逐步暴露的阶段。那么,在新LPR报价机制下,息差空间的收窄会进一步弱化中小银行的资产质量保护力度。

特别是,目前很多中小银行的利差空间已经降至1.50%以上,如果继续收窄至1%左右,则意味资产质量的恶化与利差空间的收窄会双向挤压中小银行的盈利空间。

(四)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一方面短时间内抢夺客户资源,需要更多的资本进行支撑。另一方面,盈利空间的收窄则会使得中小银行通过内涵补充资本的路径进一步受限。特别是目前永续债的发行仍然没有向地方性银行放开、非上市非公众银行也无法发行优先股,因此我们认为在内外压力之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五)银行业分化会更加明显

除客户资源会向报价行倾斜外,那些在负债端定价能力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较强、零售业务基础较好、个人住房按揭业务比例较高、负债结构较优、负债成本较低的中小银行同样具备主动降低信贷利率抢夺客户的能力。而对于客户基础本身已经较为薄弱、资产质量与负债结构较差以及负债成本较高的中小银行而言,则显得没有这么幸运。

因此新的LPR报价机制将会使银行业加剧分化,优者更优。

(六)信贷提前投放会导致三季度新增信贷规模可能会“虚高”

由于当前阶段多数银行会在央行处于观察期内抢夺客户资源,甚至不惜牺牲利率。因此我们认为8月份和9月份的新增信贷规模可能会出现“虚高”的假象,即银行业的信贷投放出现前置,整个季度的社融数据以及新增信贷数据可能会超乎预期的好。

(七)部分中小银行在资源配置和负债来源上会重新进行调整

鉴于部分中小银行目前的利差本身已经较低,那么如果再进一步降低,则意味着中小银行客户端的利差将会向同业端、金融市场端利差靠拢,在业绩压力之下,部分中小银行可能在短时间内会加大同业端、金融市场端的资源配置力度。

特别是当市场对未来利率趋于形成一致预期时,LPR新报价机制的形成会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资金占比较高的银行的性价比,这些银行能够通过较低成本的市场资金缓解LPR的冲击,如兴业银行。同时对于更多的银行而言,加大各类金融债券(如绿色金融债等等)的发行力度,以期降低负债成本,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是非常有必要的。

(八)个人住房按揭业务的性价比显著提升

目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对公条线贷款利率出现一升一降的情形,虽然是政策强行扭转的结构性差异,但也表明后续零售条线的性价比在逐步提升。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今年二季度一般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分别为5.94%和5.53%,这意味着只要对公条线贷款利率下浮7%,就会导致个人住房按揭的性价比提升至对公条线,而曾经最不被看好的个人住房按揭业务正在成为仅次于消费金融的高收益业务。因此在资源向零售业务倾斜的同时,一些银行也会考虑重新拓展个人住房按揭业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b6daf26d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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