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惠农贷”贷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11 05:45: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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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贷款管理

(草案)

第一章  

  第一条 加快村金融制度新,增我行支

功能,促乡经济快速展,根据安康市金融、安康

政局和省社安康《关于在全市村信用社、

行开展政惠民补贴一卡(折)通担保业务的指

(安金融办发[2014]58 号)要求,县经济发实际情况,

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所称农贷是指城居民享受的生性、

生活性政惠民补贴实现集中整合一卡放后,城居民以西

信合政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补贴资金作担保向信用社申

的用于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等的小担保款。

第三条 农贷业务时,借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并格按照理有关

农贷业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即:借款人申请办

,必口所在地信用社申请办理。

第二章 借款人条件与款方式

第四条 农贷款的借款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

能力,年 18-60 的自然人,且同以下条件:

(一)本常住口,有固定的住所;

(二)享受县财政局政惠民补贴,并持有政惠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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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折)通账户

(三)具有一定的款能力或较为稳定的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在人民行人个征信系两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四)信用社已对该借款人(行信用等级评定;

(五)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借款人款方式为财政惠民补贴一卡(折)通账户

担保,即:借款人(主)以其持有的政惠民补贴一卡(折)通

账户为贷款的保担保。

第三章 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 度由支行、分理(以下营业网点)根据

借款人()信用评级状况、家庭合收入以及 一卡(折)通担保

账户资金情况等合确定,原单户授信度不超 10 万元,

其中:最高不超 10 万元,不超 8 万元,一般

不超 6 万元。

第七条 农贷款期限一般 1 年,最不超 3 年,

贷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偿还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可以展期,

展期期限与原借款期限相加原上不得超 3 年,在期限内借款

人自主确定款期限、划。

第八条 农贷款利率实现利率。持有政惠民

补贴一卡(折)通账户的借款人行利率惠,按行同档次

信用款利率下浮 10%行。

第四章 放程序

第九条 款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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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放条件的借款人(主),由其本人到各营业网点按

理,自主申、公平自愿、服务农户、恪守信用、账户

担保的原。申请办农贷,借款人需向口所在地

营业网点提出面借款申,并提供下列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口簿及婚姻状况明原件和复

印件,家庭其他成身份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政惠民补贴一卡(折)通/折;

(三)个人或农户评级授信通知

(四)借款人出具的家庭成共同款承

(五)借款人出具的一卡(折)通账户担保承

(六)借款人指定的担保账户扣划款本息的授权书

(六)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条 调查

营业网点经办员负责收集借款人申材料,并在 1 个工

作日内完成借款人提交的款申请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准

确性调查,同时对借款人格与家庭合收入能力、生产经营

力以及担保账户月度或年度持续拨金情况、款用途真

行尽职审查,确保放合法、合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经办农贷料收集整理完后,

批后,符合放条件的,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理工作。

第十二条 借款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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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申请经营业网点批同意后,各营业网点与借款人需

定《借款合同》、《保合同》,由借款人出具《担保账户扣款授权书

后,放手

第十三条 

营业网点在农贷,将金直接划入

借款人政惠民补贴一卡(折)通账户,由借款人根据金使用

需要自行支取。

第五章 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 放后,政惠民补贴一卡(折)通/折由

借款人自行保管。理机构按月查询借款人政惠民

一卡(折)通担保账户资金情况,对账户资金充裕的,按月从

账户扣收款利息;账户资金不足的,由营业网点催收借款人

按月足偿贷款利息。在款未清之前,借款人不得申请办

一卡(折)通账户挂失,需在清后理相挂失手

第十五条 放机构要逐笔建立农贷放明

风险监测,按月向业务案,对发现异常情况的

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收回款。

第十六条 放机构农贷检查坚持每

季一次,重点关注借款人社会信、借款用途、家庭状况有无化。

在下列情况下,有取消农贷款利率惠并提前收回款。

(一)款期限内,借款人不按合同定的归还贷

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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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续两个季度不能按偿贷款利息的;

(三)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款的;

(四)借款人拒或阻信用社工作人员对贷款使用情况

检查的;

(五)借款人有我行及他人利益的行

第十七条 款展期。借款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还款,

理延期款的,必款到期日前 15 天提出款展期

面申,由款的营业网点按程序批,展期期限与原

款期限相加原上不得超 3 年。

第六章 款收回

第十八条 农贷款到期后,可采取以下方式偿还贷

本息:

(一)借款人通过营业网点营业柜面款;

(二)由放机构按照《担保账户扣款授权书定,在

款到期后从一卡(折)通担保账户中扣划款本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主故意违约,在款到期不按合同

偿还贷款本息的,放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款保

全:

(一)通过协调磋商,要求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共同偿还贷

本息;

(二)止付一卡(折)通担保账户资金,直到兑现补贴

金能偿贷款本息

(三)通法律诉讼,申法院行收回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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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二十条  法中未尽事宜按《中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法》、《款通》等有关行。

第二十一条 法由某某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和修

第二十三条 法自印之日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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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d07a2ea0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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