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医疗报销流程说明1、门诊 a、校内门诊 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按照80%的比例现场核报,无上限 b、校外门诊 (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经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I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夜间或急诊 到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补签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意见---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特别提醒***:未经校医务室同意而擅自校外就医购药的,不予报销;校医务室无法第一时间审批转诊情况的(如急诊,夜间等),务必在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由校医务室补签同意转诊意见,未补签校医务室转诊意见的,不予报销。 2、住院报销: a、在校期间:携带身份证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主动向医院说明参加了大学生医保,用参保身份住院,待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 出院后请准备以下资料尽快上交,用于商业保险的二次报销: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出院记录(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检查报告单、手术治疗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b、寒暑假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异地实习期间可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到校后,再将以上资料(非武汉市内医院另需医院等级证明一份)尽快上交,跨省、跨地区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以下几种情况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请同学们注意: *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非寒暑假、异地实习及休学期间到外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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