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对象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职员、保安、食堂人员、保洁员、宿管员、物业管理员、医护人员、司乘人员、与学生密切接触的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等。
(二)初三高三年级学生:4月8日后从湖北返莞持“湖北健康码”绿码的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
(三)其他年级学生:从湖北返莞后距离返校时间不足14天(含)的持“湖北健康码”绿码的学生。
二、检测安排
(一)确定检测人员名单
1.教职员工:由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本校教职员工检测人员名单;
2.学生:各学校在接到市教育局收集名单的通知后,将符合检测对象的学生名单报属地教育部门汇总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整理后反馈给学生居住地镇街教育部门,学生居住地教育部门负责通知学生到指定医院或医院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检测时间安排
1.初三高三年级师生:教职员工在2020年4月18-19日,学生在4月20-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其他年级师生:原则上安排在返岗返校前两周内完成。
鉴于教职员工可在学生返校前一周返岗培训,各学校可作提前安排。
(三)检测地点安排
1. 教职员工: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发热门诊重点医院进行采样检测,同一所学校全体教职工选择同一家医院检测。
2. 学生:由学生居住地镇街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公立)进行采样检测,镇街教育部门、卫健部门、当地发热重点医院要共同做好学生核酸检测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四)检测经费
检测费用按照《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执行。
1.教职员工:学校(含民办机构)全体教职员工由与教职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承担。
2.学生:4月8日后从湖北返莞的持“湖北健康码”绿码的高三初三学生和从湖北返莞后距离返校时间不足14天(含)的持“湖北健康码”绿码的其他年级学生,列入我市核酸检测重点人群范围,其中属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非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由检测的公立医院与同级财政结算。
三、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统筹做好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安排和管理,统计好相关数据并推送到各镇街教育部门,做到全体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前核酸检测全覆盖。
(二)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牵头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和居住地在本镇的学生返校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接工作,指导各单位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检测工作,通知学生时应注意人性化。各医院根据检测人数,可送医上门或开设绿色通道,或选择指定在某一空旷、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保障师生员工安全,避免扎堆和人员聚集、交叉感染。
(三)学生就读学校要点对点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解释等工作。
(四)采集的标本(教职员工采集管编号开头字母为JG,学生采集管编号开头字母为XS)经装箱封存后,由各医疗机构统一送检测机构检测,各采集单位每天要对当日采集标本做好登记(除基本个人信息外还要做好检测对象所属学校和年级等信息登记)和汇总,并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市疾控中心和镇街(园区)教育部门。
四、结果反馈
(一)初三高三师生。4月20日和4月23前,检测机构分别将各医疗机构对师生员工的送检人数和检测结果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及时汇总检测人数及阳性人数等数据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在本通知发出前已提前自行组织教职员工核酸检测的学校不重复进行检测,检测人数及阳性人数等数据须在上述时限前报镇街疾控中心汇总报送市疾控中心。
(二)其他年级师生。在返校返岗前5天将检测结果报相关单位。
(三)检测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通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负责通知病例属地镇街指挥部并按照有关流程报区域医疗专家指导并协调转定点收治医院,在转院前需再采集样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无需等待结果即可转院。
五、其它要求
根据省、市最新要求确定学生返校的其他年级和教育机构,按照本通知的检测要求和检测范围,于确定学生返校日期至少提前一周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d52d248b7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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