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
昆理工大教务办字〔2011〕084号
关于做好昆明理工大学
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已经下达,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2012年所获得的推免总名额情况,现将推免名额的分配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34号)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的分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1〕14号文件精神,2012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2年,我校共获得推免名额220个(其中:学术型130个,专业学位90个),2011年9月9日,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13名学生为2012年特殊人才推免生(学术型),另外,预留复合型人才推荐名额15个(学术型),教务处可分配的推荐名额共192个(其中:学术型推荐名额102个,专业学位推荐名额90个)。
1.学术型推荐名额的分配办法
教务处可分配的学术型推荐名额共102个 。根据研究生部提供的各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点数(不含自主设置专业)和教务处提供的各学院2012届学生数,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下列办法计算确定各学院的学术型推免生名额:
(1)学位点基数名额:以可分配的推免名额102的50%即51为分子,以研究生部认定的全校学位点总数138个(扣除社会科学学院的8个学位点,没有2012届毕业生)为分母,计算出每个学位点应得的份额,再乘以各学院的学位点总数,并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出各学院的学位点基数名额。
(2)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以剩余推免名额51为分子,以全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总数5847为分母(毕业生总数中只含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计算出每个本科毕业生应得的份额,再乘以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并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到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
(3)各学院总名额=(学位点基数名额+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四舍五入”取整。
据此,各学院学术型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的相关要求,推荐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专业学位推荐名额的分配办法
我校共有专业学位推荐名额90个,根据《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留2个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点推荐名额,预留8个作为一级学科博士点推荐名额,教务处可分配的专业学位推免名额共80个。
根据研究生部提供的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点数和教务处提供的相关学院2012届学生数,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下列办法计算确定相关学院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
(1)专业学位点基数名额:以可分配的推免名额80的50%即40为分子,以研究生部认定的全校专业学位点总数29个(不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项目管理)为分母,计算出每个专业学位点应得的份额,再乘以各学院的专业学位点总数,并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出各学院的专业学位点基数名额。
(2)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以剩余推免名额40为分子,以全校相关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总数4749为分母(毕业生总数中只含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计算出每个本科毕业生应得的份额,再乘以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并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到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
(3)各学院专业学位总名额=(专业学位点基数名额+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四舍五入”取整+国家重点学科名额+博士一级学科名额。
据此,相关学院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的相关要求,推荐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推免生遴选环节中,推荐和接收学院所属硕士学科专业必须对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并统一推荐条件。因此,对本次推荐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荐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工作。
2.各学院推免生的成绩一律以在校3(五年制为4)个学年的平均学分绩为计算依据。
3.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推免生的面试,面试标准和面试指标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主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面试以百分制计。
4.综合评分按3(五年制为4)个学年的平均学分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合并计算。
5.各学院分解到各专业的名额,以专业综合评分高低排序,按学校分配到各学院的名额,从高到低产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推荐工作安排表
注:请到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办公室办理下载“昆明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申请表”、“昆明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三、复试及网上报名
1.复试:被推荐的推免生,免初试,但不免复试,复试通过,方能取得入学资格。
推荐到校外及校内跨学院的推免生,须在2011年10月23日前到接收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到10月23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推荐到校内本学院就读的推免生,10月23日以前必须先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2012年4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面试及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学校行文公布的所有推免生到教务处办公室获取网上报名“效验码”,务必于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is.cn),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完成,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3.现场确认: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签订协议书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推免生招生计划不被浪费,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2011年10月16日前到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的办公室办理下载“推免生就读保证书”,签字后与“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一并交学校教务处办公室,推免生签订就读保证书后,不得再签订就业协议。
教务处
2011年9月1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dccb93131126edb6f1a10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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