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修订《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4 11:46: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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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修订《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2011)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浦民[2011]128

【发布部门】80903I008

【发布日期】2011.07.11

【实施日期】2011.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修订《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

(浦民〔2011128号)

各街道、镇民政科(社区办):

为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办丧事的经济压力,我局曾于20076月制定了《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试行办法》。鉴于实施以来情况发生变化,我们对此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试行办法

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帮助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缓解办丧事的经济压力,新区实施帮困济丧补贴政策,对浦东新区困难居民和特殊对象亡故后在浦东殡仪馆和南汇殡仪馆办理殡殓的费用试行补贴。具体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浦东新区常住户口的社会孤老、烈士遗属、伤残军人、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百岁老人、残疾人、低保人员等。

二、补贴项目

普通炉火化费、普通车遗体接运费、普通告别礼厅租用费、三天内遗体冷藏费。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享受上述基本殡殓服务项目费用100%的补贴。

四、补贴手续

新区民政局委托街镇民政部门受理、审核补贴申请,委托浦东殡仪馆和南汇殡仪馆核发补贴费用。具体申请、审核、核发程序如下:

1、补贴对象的丧事承办人凭本人身份证、死者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填写《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申请表》,由街镇民政部门对死者家庭困难情况、特殊身份状况进行审核并盖章。

2、补贴对象的丧事承办人在浦东殡仪馆和南汇殡仪馆办理殡殓时,携经街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申请表》申领补贴。经殡仪馆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确认补贴金额,并在殡殓费用结算时予以抵冲。

3、对因故没有及时申请补贴的,可在丧事后30天内补办申请手续,携经街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申请表》,到办理殡殓的浦东殡仪馆或南汇殡仪馆申领补贴费。

五、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为建立帮困济丧长效机制,帮困济丧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在新区民政局部门预算中给予保障。帮困济丧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新区民政局委托新区殡葬管理所对帮困济丧补贴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对帮困济丧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由新区财政局委托审计专业部门不定期进行专项审计。

3、帮困济丧补贴费由浦东殡仪馆和南汇殡仪馆先行垫付,然后与浦东新区殡葬管理所按实结算,每年清算一次。

六、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171日起执行。

七、附则

本办法由浦东新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浦东新区帮困济丧补贴申请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e9fab65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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